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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3-0001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28日
标  题: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例会学法等方式,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全年共开展集中教育学习8次,学法用法知识考核2次,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树牢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想处理各类问题,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召开依法治理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区战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落实“一规划两方案”。二是及时制定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年末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工作。三是及时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及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及时召开会议,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按期销号。四是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涉及自然资源局涉诉行政案件共有11件,目前审理完结的11件中,通知出庭件数8件,行政负责人出庭案件5件,行政败诉案件3件,应诉率62.50%。五是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自评,对2022年9月之前的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找出存在问题和瑕疵,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水平。通过自查自评,2022年下半年,我局三项制度执行较规范。

(三)持续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年来,我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抓手,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开展“交地即交证”零时差同时办。为切实解决交地与发证不同步的问题,中心联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测绘公司,将原来交地与发证两个分开办理的环节整合为现在的“零时差同时办”,为企业最大程度节约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二是开展“交房即交证”双同步、零时差。为全力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实现“住权产权零距离,交房交证无时差”,中心以“减负惠企、便民利民”为出发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集中验收,将权籍调查、审批登记等环节前置,将审批再“瘦身”,服务再提速,最大程度压缩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从竣工验收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办结时限。三是着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依托“平罗国土”微信公众号、“我的宁夏APP”,企业和群众可足不出户查询名下不动产信息并打印查询结果,同时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自助服务区,企业和群众可自助进行业务申请、资料查询,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自助服务。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服务,将各业务口办事流程编订成册,对群众办事提供“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发现问题积极主动协调处理,全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配套措施,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二是制定《平罗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相关制度,做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程序化。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等程序,对涉及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进行民意调查,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将听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重点行动。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重点行动。一是严格规划审批。2022年,共召开三期平罗县规划管理委员会议,审议2022年拟挂牌土地事宜30项。认真做好园区、乡镇项目审核、规划意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出具规划设计条件69项,用地红线图113宗。办理建设项目选址与用地预审7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33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98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15项,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意见29项,建设项目审查意见16项。二是加强规划批后管理。对规划建设项目从放线、验线、规划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发现违章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查处。对查出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减少建设中改变规划、建筑退距不足、公共配套不到位和建设强度不够等问题的发生,有效维护了《城乡规划法》的权威性。三是加强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检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28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拆除49起违规建筑,口头告知154起,现场制止170起,坚决打击各类违反规划行为,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四是土地动态巡查及案件查处情况。切实履行土地管理责任人职责,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2022年联合各乡镇开展动态巡查112次,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6起,收缴罚款64.4万元,督促整改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卫片图斑问题561个,拆除违章建筑物4600平方米,恢复耕地面积400余亩。

(六)强化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宣传氛围。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截至目前全局共44人通过执法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二是积极组织公务员网上培训、系统干部执法考试,无纸化考试,共参与 240人,成绩均合格。三是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印发《关于印发<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关于印发<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选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理论读本作为学习资料,全年集体学法累计开展学习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集中学习5场次,累计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8次,利用““3·15”消费者维权、“3.8”妇女节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4.15”国家安全教育、“6.1”法律进校园、“6.26”禁毒宣传、“12.4”等法制宣传日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土地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内容涉及自然资源局各个领域领域,全年共开展各类活动2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

(七)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及时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的矛盾纠纷。2022年,进行日常矛盾纠纷排查50次,结合重大节假日节前检查工作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42次,化解调处矛盾纠纷2次,撰写信息10篇。及时处理网上信访件总计7件,政府督办件6件,均已答复办结,对上级部门交办我局6件信访事项,已化解1件,其他5件属于历史遗留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包案化解接访领导负责接访,以劝说解答的方式进行安抚解决。全年共接访群众来访6批次,35人次,无进京赴银入市上访现象发生。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县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观念还没有牢固树立,法治素养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工作不规范,如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不深不透,个别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识不一,导致在探索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未能严格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落实不够规范,有的执法案卷缺乏法制审核程序,或执法过程公开不及时现象。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紧紧围绕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自然资源法律秩序。

(二)继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履行法定职责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明确各科室职责,统筹推进,坚持依法行政决策,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进行。

(三)以“抓铁有痕”的措施,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全过程监督执法,确保程序公开,实体准确,结果公平,着力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突出抓好公正执法、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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