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48/2023-0000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年01月17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平罗县水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2022年,平罗县水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水利工作实际相结合,不断提升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日常学习必修课,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落实水务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项任务。今年以来,通过周一干部例会经常性学习,累计参学人数850余人次;同时列入局党组学习议题进行学习,累计13场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3场次,参与人数600余人次。
2.我局通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直播、开展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广大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全面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确保法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通过党组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有关问题2次,及时研究解决薄弱环节,全面推进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按照自治区、市、县委部署要求,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交流研讨等活动,运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转发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解读2次,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8处,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60余份。
(四)持续加强学法用法。
一是制定《平罗县水务局领导干部日常学法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工作方案》《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二是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习和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三是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四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网络学法无纸化考试、宪法知识网络答题专项活动和“网络学法与法同行·民法典”有奖知识竞赛,共计80多人次参加了网络答题活动。此外,按照学法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干部职工普法测试卷答题活动,共计60余人次。
(五)中央依法治国办及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自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平罗县水务局关于自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指出的问题,一条一条列整改措施,逐条销号,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制度建设。
1.严格规范执法工作,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执法过程中进行音像记录的规定。坚持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档案规范化管理,做到办案留痕、回溯有证,对重点环节重点监管,促进公正执法。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要求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件录入相应平台,切实保证执法案件全流程的及时录入,接受监管及监督。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均会由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和预防违法执法案件出现,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4.通过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水资源无证取用水、违法取用水57起,办结率100%,处罚金额187余万元。
(七)落实维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1.发挥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实行领导包案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给予解答处理,保证调处工作的针对性、群众性和实效性,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涉水务各类信访诉求共计6起,均及时办结,未出现处理不当的问题,信访处理率达到百分百。
2.行政调解及案件听证。我局2022年成立了平罗县水务局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截至目前,暂未收到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行政调解、听证申请。
3.根据相关规定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截至目前,我局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0件。
4.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主动履行职责。截至目前行政应诉0件。
(八)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梳理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对涉及水务规划建设等重要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了《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及节水奖惩办法》《引黄灌区水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城镇供水节水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
(九)依法落实政务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持续完善本单位权责清单发布工作,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使广大群众了解了我局的政务工作动态和社会发展情况,增强了政府运作的公开透明性。
(十)水利行业普法工作。
一是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启动仪式,联合石嘴山市水文分局、唐徕渠管理处和惠农渠管理处、各供水企业等单位,在七一广场向群众宣传水法和节约用水知识。二是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全国节约用水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科技“三下乡”等活动,聚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国家节水行动、河湖长制、生态文明建设、水利改革等工作深入各乡镇集市、社区和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场次,悬挂横幅14条,摆放展板20余副,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刷写墙面宣传标语22条。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众号、公共电子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动员45家企业挂宣传横幅、66家企业利用电子屏和宣传栏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节水宣传标志手提袋520个,提升水利行业领域法律在社会各界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工作责任有待压实。在普法过程中,一定程度存在“上冷下热”问题,部分科室和下属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普法工作成效有待提升。
(二)法制专业人员力量薄弱。法律方面专业人员短缺,在执法讨论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会存在偏差。
(三)执法难度依然很大。由于长期以来存在的违反水法规的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在执法过程中受行政命令干扰大,水行政执法不到位,造成一些企事业单位法人和部分社会群众对涉水违法行为置若罔闻,视而不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难度大。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系统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职责。
(二)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组建普法宣传工作队,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线下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宣传月”“全国节约用水宣传周”、科技“三下乡”等活动,深入企业、乡镇、社区,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着力提升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成效。
(三)进一步深化边执法边普法工作。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要强化执法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履行水利职能职责,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生态保护、水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中,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不仅让违规企业受到处罚,更要让企业从中吸取教训,从根源上提高对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四)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培养公正执法的法律意识,邀请专业律师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培训,促进执法队伍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安排主要负责同志分析典型案例,解读各项法律条文,提升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准确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社会氛围。
(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加强各类合同协议、法律文书审查,为重点难点工作、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强化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作用,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理论培训,提升全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平罗县水务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