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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0/2023-0001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1日
标  题: 平罗县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平罗县民政局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平罗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狠抓各项政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一是制定计划规范学。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列入学习计划,大力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教育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的全覆盖。二是领导带头示范学。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班子成员坚持自我加压,带头示范,按照学习计划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定期组织集体学。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敦促干部职工及时学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本年度,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7次,领导干部会前学法9次,例会集中学法10次,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1次。形成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法治建设水平。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解决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把民政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评、同奖惩。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及年度考核内容,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三是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平罗县民政局2022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作出重点安排,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工作计划,根据节点,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四是依法行使职权。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对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依法履行诉讼义务,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2022年度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三)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权责清单的调整更新,结合法律法规规章新立、修订、废止、失效和职能划转、调整等情况,组织本部门对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整后共有行政职权81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2项)。

(四)深入推进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强化自身建设。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平罗县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界定民政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明确局综合管理室为本部门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为法制审核人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协调律师协助研究,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征求律师意见,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各类行为依据合法、程序合法。二是坚持规范行政。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依法依规报送备案。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经过梳理,2022年度未制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3名工作人员换发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平罗县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全局共3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现有8名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识,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先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2022年度平罗县领导干部网络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网络普法 与法同行”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及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考试培训及学习,法治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六)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每月按时公布低保、高龄、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册,动态更新民政相关政策文件。

(七)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修订普法责任清单。在全面总结上一年度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机构职能调整变化、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主要措施等,认真修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确保目标准确、责任明确、内容清晰、操作性强,并利用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二是精心组织普法宣传。普法工作坚持平时平常宣传和重要节点宣传相结合,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宣传活动。在第七个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微信微博推送国家安全相关信息、电子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标语、张贴海报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营造学习氛围;知识产权宣传周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组织人员在七一广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次;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制定印发《平罗县村(居)“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在农村(社区)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在城关镇老户村集市开展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发放民政惠民政策宣传单2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80余人次,困难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平罗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用结合做得还不够,灵活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将学习成果落细落实、迅速转化为具体工作思路、工作举措的力度还不够大。二是创新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开展方式还不够多,组织学习时,以集体学习为主,研讨交流和专题辅导的比重偏低,学习载体还不够丰富、形式还不够多样。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单位工作人员中没有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仅有8人考取行政执法证,工作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接受专业培训次数少。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融入民政工作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真正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践行,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持续提高法治素养,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氛围,努力开创民政系统法治工作的新局面。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根据民政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民政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具体办事流程,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衡量、要求,做好民政法律法规的具体落实工作,践行法治为民宗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贡献民政力量。

  

  

平罗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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