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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3-0000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06日
标  题: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平罗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学习重要议程,促进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全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会议,利用周一例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进行分篇学习与交流,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学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截至目前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开展专题知识测试1次,集中宣传8次,受众3800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全年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年度学法不少于90学时,撰写学法笔记不少于1万字,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组织开展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组织开展各类培训18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专题测试1次,组织参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组织参加民法典有奖竞答1次,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执法证法律知识1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知识测试2次,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网络竞赛1次,组织参加全县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治县专题网络培训课程1次。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制定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时修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结合“市场监管大讲堂”活动,强化以案释法,公布典型案例10起。利用农村集贸市场集日、打击传销等宣传契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27场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知识产权等宣传活动39场次。

(五)多措并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一是利用党组会议、周一政治学习、支部党员大会等渠道,集中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将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及时准确传达,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邀请市委党校吴慧珍教授,为全局干部职工专题讲解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吴教授细致讲解了此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并从六个方面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党代会精神实质,梳理了今后五年的总体要求和“五个必须”的总体部署,帮助全局干部深层次理解领会党代会精神内容,进一步提升学习效能。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抓好市场监管领域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查、案件代理等方面的工作,有序推进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目前我局无规范性文件。

(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主动作为,对案情复杂、罚款数额较大的、可能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落实案审会议制度,确保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得当。今年共召开案审会议10次,研究案件21起,改变行政处罚内容2起;年度核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15起,核审率100%。二是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查、案件代理等方面的工作,有序推进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今年聘请法律顾问1人,出席诉讼活动1场,进行法律问题咨询12次。  

(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利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平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坚持做好说明工作,并按规定出示有关执法文书。截至目前,我局行政处罚案卷涉及现场笔录230余份、询问笔录210余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00余份,下达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43份,均将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进行了书面告知,由当事人签字确认送达回执。加强事后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宁夏+公示”(信用中国宁夏)平台、宁夏“互联网+监管”平台、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31起,作出处罚决定223起,公示案件190件,其中21起因不予行政处罚而不予公示,2起因营业执照未更新无法公示,公示率达95%。每年通过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将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予以公开。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使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各类执法文书59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确保公正执法。设置案卷档案室1个,收录自2015年以来行政处罚案卷2000余册。制定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制度》,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目前我局配备专用执法车辆10辆,食品安全快检车1辆,计量检测车1辆,执法电动车9辆,便携式执法执法工具箱包18个,执法记录仪50个,询问室1个,多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以音像资料为主要证据。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县局单设政策法规室,配备两名专职法学专业人员负责全局案件核审工作,保证每个行政处罚作出的全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都有法制核审,核审率100%。各办案单位配备专职法制副所长和法制员,对要送审的案件进行初次审查,确保案件办理实体程序合法有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聘请专职律师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进行协助研究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8个方面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核审,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案件核审贯彻行政执法全过程,一般案件当日审结,疑难案件在7个工作日之内审结。对案情复杂、罚款数额较大的、可能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落实案审会议制度,今年共召开案审会议10次,研究案件21起。

(九)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2年,平罗县共有18个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27项(部门联合任务35项,部门内部任务92项),实际完成190项 (部门联合完成任务69项,部门内部完成任务121项)。检查市场主体2220户次,抽取执法人员816人次,对抽取的检查对象100%完成检查并全部公示,实现公示率100%。全县本年度共开展抽查任务190次,我局完成73次,开展联合抽查任务69次,我局参与29次,切实起到牵头单位的引领作用。

(十)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一是扎实开展历史案卷评查。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办案单位的案卷资料开展自查评查,从事实、程序、法律法规应用及裁量权使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逐卷进行问题汇总,进行专项整改,有效规范行政执法二是开展“旁观者”执法检查。在县城重点区域为全局各部门划定“责任区”,全力推动全员执法,定期不定期抽调全局执法人员分组进行夜查、交叉检查10余次。会同新闻媒体担任“旁观者”角色对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对不规范行为进行记录,确保执法规范有序、问题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回访当事人制度。结合开展的市场监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执法检查,采取走、访、谈、查的方式,对行政处罚相对人进行回访,对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执法动态。年度回访当事人7次。四是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常态化与检察院开展联合巡查,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违法案件的督办核查力度,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今年截止目前共收到12份检察建议书,5份事实确认书,已全部回复完毕,回复率达到100%。

(十一)扎实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对2020年以来行政案件进行梳理,2020年以来我局共有行政诉讼案件8起,败诉率25%,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其中2020年2起,当事人撤诉终结;2021年3起,2起败诉、1起当事人撤诉,提起上诉1起,以败诉终结(判决于2022年下达);2022年3起,1起当事人撤诉、2起由大武口区法院调解终结。2020年以来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起,其中2020年1起,2021年2起,2022年1起,均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收到检察建议书5份,司法建议书1份;2021年收到检察建议书7份,2022年收到检察建议书12份,均进行了及时回复,并举一反三对全县同类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足。因法律法规变动太快,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上多是零碎的纠错,集中开展培训次数不足。

(二)法制核审人员未达到行政执法人员的5%。市场监管职权不断增多,监管范围不断扩大,导致一线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局有执法人员93名,多倾向于放置基层一线执法,仅设置了2名法制核审人员,尚且不足要求的5%。

(三)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目前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多用纸质记录,未实现视频影像资料记录全覆盖。一是硬件设施跟不上,二是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操作水平跟不上。

(四)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积极性不高。宁夏“互联网+监管”系统、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宁夏十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三个公示平台由不同上级部门建立,数据未实现互通,一起案件要进行重复公示,导致执法人员公示积极性不高。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加强法制学习培训频次继续发挥法治大讲堂,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全面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走出去学”和“请进来教”相结合,围绕工作实际,定期举办执法业务培训,采取案例式、研讨式、模拟式、集中讲解式等培训方式,把培训教育抓实、抓活,能够让一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切实得到提高,学以致用,切实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依法办案能力。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尤其是落实音像记录制度。在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询问、送达等重要环节均要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记录,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询问室作用,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效能提升。

(三)有效提升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积极性。将案件公示情况作为督查的一环,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同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争取早日实现信息互通,避免同一案件信息多头公示。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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