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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0/2022-0001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崇岗镇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关于在崇岗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在崇岗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现将《关于在崇岗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在崇岗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分工

  中共平罗县崇岗镇委员会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在崇岗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21〕30号)、《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党发〔2022〕20号)、《中共平罗县委员会 平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党发〔2022〕25号)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 以持续提升全县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治平罗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二)主要目标。2025年,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遇事找法的自觉性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理念基本树立。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健全,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体系、精准的工作实施体系、严格的工作责任体系和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基本形成。法治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依法治理深入基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全社会依法办事的局面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发展阶段各项工作,确保全民普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三是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实入心。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村(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引导全镇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2.深入持久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全覆盖。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文化建设,加大宪法主题广场、宪法主题公园等法治文化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3.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中心(办)、各村(居)、畜牧站要积极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民法典网络知识竞答、民法典以案释法等方式,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牵头单位: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紧扣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时代使命,以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宣传生态保护、水资源保护、国土规划、营商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节约粮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创新驱动战略、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等工作。各村(居)、各站所要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环境教育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节点,加强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突发事件应对、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禁毒、防电信诈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传染病防治、扶贫救助、权益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6.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加强法治教育

7.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崇岗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开展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强化考试成绩的运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每年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至少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力争达到100%。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法制度,把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司法所

配合单位: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8.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责任单位:司法所

9.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村(“两委”干部和网格员法治培训,组织村(“两委”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年度考试,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司法所、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

)提升法治素养

10.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推动全民践行法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注重引导公民日常工作生活中养成法治习惯。把提升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培育淳朴民风,综合运用法律规范、村规民约、道德教化等方式,抵制农村高额彩礼、跟风攀比、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引导群众追求现代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倡导文明旅行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注重把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坚决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等思想和行为。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司法所

)加强制度保障

11.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增强公民守法的内生动力,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居)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12.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结合平罗县情打造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黄河法治文化等主题法治文化阵地,形成一批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镇每个村()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宣传屏、长廊、法治文化宣传墙、法治文化角)等,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不断丰富。加强创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居)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13.丰富法治文化传播方式。各村(居)积极发现和挖掘有才能的村民,鼓励其创作戏剧、小品、书画、摄影、动漫、故事、剪纸等法治作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和传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议案普法力度,培育以案普法品牌

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居)

)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

15.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的典型事迹和模范人物,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居)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16.加强乡村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乡村”,完善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基层干部法治素养。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3年实现全镇每个村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骨干。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评选工作,运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电子地图,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复核,提高创建质量。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实践活动,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推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说事制度,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红黑榜等有效做法

责任单位:司法所、综治服务中心、各村(居)

17. 加强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建立专职工作者集中学法制度,坚持“两委”成员依法资格审查制度,健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征信联动制度,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建设,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推进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推进法律顾问(律师)全覆盖,健全人民调解“四张网”,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责任单位:司法所、综治服务中心、崇岗社区

18. 加强宗教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宗教场所”,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宗教事务,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四学五进六好”活动,加强执法主体和能力建设,依法管理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和教职人员,完善治理机制,推进宗教管理由被动向主动、治标向治本、管住向管好转变。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

19.加强校园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推进法治示范校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发挥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作用,协助学校开好法治课程,维护校园安全,妥善处理校园矛盾纠纷。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为师生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执法,开展防范学生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责任单位:司法所、综合执法办公室

20.加强企业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紧扣知识产权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及普法宣讲、法律体检等方式,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司法所综合执法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村(

)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21.加强网络依法治理。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22.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做好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促进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推动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决策能力。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把普法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

23.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过程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司法所

24.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应当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充分发挥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牵头单位: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居)

25.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完善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培育以案普法品牌,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作为以案释法重点,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

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26.壮大社会普法力量。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普及”志愿服务队等各类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牵头单位: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

)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27.创新普法内容。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按需普法,开展“订单式”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深化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牵头单位: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

28.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充分利用全国智慧普法平台资源,充分发挥全县普法新媒体矩阵作用,以“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指引,结合中心(办)工作实际创作多形式的法治宣传作品,实现法治宣传共建共享。发挥“学习强国”“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罗县广播电视台”等综合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29.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持续发挥“法治平罗”“平安平罗”“崇岗镇人民政府”等普法宣传品牌效应,创新运用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七、加强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

30.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将普法工作纳入全镇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并解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各村()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各村(

)加强制度建设

31.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中心(办)、站所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司法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本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32.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明确普法考核办法,进行公示。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

牵头单位: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33.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对本本行业人员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牵头单位: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34.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崇岗镇人民政府公众号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35.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坚持以基层党建促普法工作。加大对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优先录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强化普法工作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积极参与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村()、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36.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财政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作用,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财经服务中心

(五)分步有序实施

37.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研究制定本乡镇五年普法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启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村(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期检查,开展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

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司法所负责组织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终期检查和总结验收,迎接国家和自治区、市、县终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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