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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0/2022-0000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崇岗镇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2年崇岗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2年崇岗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村(居)中心(办)、畜牧站、司法所

202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

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实施的第二年,为更好

地落实“八五”普法,推进2022年度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结合中央、区、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全镇普法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崇岗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22年510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崇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

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深入推进全镇“八五”普法实施方案的落实,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着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改革创新,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推进依法治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力促进法治崇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全面依法治根基奋力担当先行区建设排头兵,高质量建设富裕美丽新平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加强重点内容学习宣传

1.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年度学习不少于4次。邀请党校教师、普法讲师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专题讲座。利用镇村(居)干部例会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理解关于党的百年法治建设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自信和行动自觉。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3.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主题普法。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紧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奋斗目标,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托崇岗镇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疫情防控、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多形式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4.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广泛开展“宪法七进”活动。依托崇岗园区企业、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村大喇叭等载体,认真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多形式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0日前

5.广泛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专题讲座、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等宣传形式,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6.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主题宣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崇岗镇纪律监察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并长期开展

二、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

7.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把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各村(居)依托大喇叭、村民微信群、村民大会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月开展活动至少1。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求融入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培育淳朴民风,综合运用法律规范、村规民约、道德教化等方式,抵制农村高额彩礼、跟风攀比、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引导群众追求现代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倡导文明旅行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并长期开展

8.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考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组织实施全镇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工作。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旁听庭审或观看网上庭审视频活动。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9.持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10.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自治区《关于深化全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意见》、中共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平罗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各村(居)选树“法律明白人”5人,通过参加线上线下法律知识培训、旁听庭审等方式,提升法律素养,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1.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认真落实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配合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将常青村拟申报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按时完成

12.扎实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等依法治理工作,巩固“7+X+1”联勤联调联动工作法,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小律”可视电话、警务室等载体,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宗教场所、校园、企业、社团等基层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13.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管理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其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14.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利用崇岗镇重要时间节点时机,做好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例会、专题学习等时机加强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决策能力。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服务,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5.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民法典宣传月、纪念现行宪法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等活动中,开展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实现普法与地域文化有机结合配合做好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上报工作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16.开展法治文化阵地高质量建设提升行动。巩固全镇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作用,并延伸示范带动作用,各村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宣传栏(宣传屏、长廊、法治文化宣传墙、法治文化角)等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不断丰富。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载体

17.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大力推进“互联网+普法”建设,利用崇岗镇公众号、村民微信群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网络普法 与法同行”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18.提升以案释法普法质效。将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以案释法效应。培育以案普法品牌,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作为以案释法重点,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六、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19.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订完善全镇普法责任制“四清单”,推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压实普法责任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0.充分发挥普法队伍作用。加强对镇村(居)干部学法培训,每季度开展学法培训活动至少1次,提升镇村(居)干部法治素养,使之成为普法队伍中坚力量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21.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理论研究。积极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探索经验、研究规律,形成理论研究成果,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中心(办)、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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