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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4/2022-0001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标  题: 平罗县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平罗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面依法治县和建设法治平罗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尽责。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研究部署,2021年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谋划法治建设工作12次。局党组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年内主持开展专题学习20次。

(二)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提升依法治县水平提请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组织编制《法治平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平罗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次,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工作。组织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和法治政府督察工作协调会议,部署安排做好自治区依法治区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2021年度法治法治政府暨依法行政督查2次,推动依法治县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强化制度保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履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年审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重大决策、拟签订的重大合同和涉法事项59件为县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参照有关规定,1992年以来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废止66件、宣布失效5件、修订15件、保留31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并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县人大备案,报备率、及时率及规范率均达100%。

(四)加强协调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举办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顺利完成国家统一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797名行政执法人员和1223个重大执法决定录入信息系统。扎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活动,对326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有序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起草《平罗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平罗县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送机制及协调机制(试行)》等方案和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统一规范执法文书,配齐执法设备,为乡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夯实了工作基础。

(五)推进诉源治理,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高质量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做好平罗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整合行政复议职责,规范行政复议办理流程2021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1件。落实基层治理“1+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村(社区)换届调整了172个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实调解员队伍,打造了渠口、灵沙、陶乐、高仁、通伏司法所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织密人民调解四张网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在初始、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27次,预防纠纷209件,调解矛盾纠纷1676调解成功1666件,成功率99.1%

(六)坚持司法为民,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起草并报请县政府印发《平罗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规范告知承诺要求共梳理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第一批)35,已向社会公布实施,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全面开展“互联网+法律”“人工智能+法律”的服务模式,在全县配备183台智能可视化自助机、34台法律服务终端机、2台小律公共法律服务柜员机,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线上线下互联提供服务,全力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台融合”。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实施好“法援惠民生”“律师进村居、进学校”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84件,代写法律文书535份,公证案件1415件

(七)强化风险防控,扎实做好特殊人群教育监管帮扶。挂牌成立平罗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全国“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和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监管手段,人脸识别、手机定位、电子腕带、手机APP、开展警示教育、走访帮扶等,全面提升矫正质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48人、解除1600人,在册148人,衔接刑满释放人员1028人,落实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措施144人。

(八)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高标准启动“八五”普法,印发《平罗县2021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7个方面21项具体任务,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大力推进和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争取黄河流域法治文化带第一批项目资金175万元法治文化助力护航黄河安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县6000余名公职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提升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发挥新媒体传播广泛的优势,印制民法典宣传资料35000余册,朋友圈推送民法典宣传广告30余万条、发送短信10万条,更新法治文化宣传街展板396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万余份。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部门协作配合不够顺畅,整体合力不强。二是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监督的效能不够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还存在弱项短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三是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有待提升,普法力度及创新水平有待增强。

四、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平罗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县委“1233”方向路径和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加强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抓好法治平罗、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规划两方案”落实,编制我2022年度依法治工作要点,适时提请召开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会议,持续推动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依法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开展2022年度法治建设督察,推动法治建设重心下沉。

二)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宣传,选树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复议监督作用,推行食品安全、工伤认定类等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专门化,完善复议决定履行机制。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发挥公职律师团队作用和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履职评价机制,切实提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合同、重大涉企执法检查决定等方面的审核把关水平,提高法治服务质量。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法,做强公证业务,推动法律援助扩面提质。

(四)创新形式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分层分类法治教育,挖掘法治文化资源,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加快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档升级。强化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培育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推进以案释法,着力提升全民法治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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