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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22-0002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6日
标  题: 平罗县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平罗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平罗县财政局党组全面依法治县2021年实施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计划,做到对法治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推进,实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强化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法治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抓好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专题学习,注重学习成果转化运用,2021年集中学法10次,超过10个学时。

利用干部例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累计参学人数50余人;专题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预算法》《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每月不少于4小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涉嫌职务犯罪网上庭审视频,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做实做细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依托石嘴山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平台,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参与率达100%,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增强法治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三)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认真梳理,依法依规精心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提升政策透明度和企业群众的知晓度,凡未纳入本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拒绝支付,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设置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平公正得到保障。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13号公告《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对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和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比例,继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持续释放减税降费红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激发企业活力和刺激居民消费。

(五)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明确本年度抽查工作重点和要求,确保随机抽查有具体可操作的方法。2021年共受理行政许可1件,行政检查23次,行政处罚64次,其中警告36次,罚款28次,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全县行政执法证考试,促进平罗县财政局取得行政政法证人数不断增加,持续充实执法人员力量。截至目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36人,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12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及时开展执法证件审验、换发等工作,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平罗县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录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信息,实现执法信息即时推送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备录音笔1支,照相机和摄像机1台,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按照县委办《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集中审核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办《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按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废除不合规定文件。聘请宁夏大潮人律师事务所作为财政工作法律顾问,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查、案件代理等方面的工作。

(七)加强保障行政执法经费。行政执法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2021年共安排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人民调节“四张网”建设经费10万元,社区矫正经费62万元,法制建设经费40万元,法律援助经费14万元,依法行政和行政复议、法治政府建设7万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3万元,安置帮教工作经费46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6万元,司法救助资金20万元,涉法涉诉人员化解、稳控工作经费5万元。

(八)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结合“财政法规政策宣传”、“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爱国卫生日”等活动,线下围绕中心,选好主题,深入机关、乡镇、社区、企业等,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LED电子屏等形式,开展《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线上利用微信群、“平罗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分享优质法治文章,利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平罗县财政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进法治政府加建设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干部职工法律知识不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制不彻底在依法行政、解决问题上,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人员有待增加。财政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偏少,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随着工作节奏的加快和财政发展需要,尤其是缺乏专业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执法记录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室音像资料记录入卷的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强化执政为民服务,依据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接受监督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落实学以致用。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熟悉掌握《民法典》及相应财政工作法律法规,把一切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治规范的范围。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责任意识、素质意识、依法接受监督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队伍。

(三)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加强音像资料管理、入卷,实现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持续提高普法实效。严格落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在创新宣传手段、提升普法实效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财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平罗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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