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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5/2021-0002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30日
标  题: 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平罗县公安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的《平罗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中共平罗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平罗县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和实施方案,召开党委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县同业务工作同步展开,提高各部门领导政治站位和行政执行力,为确保平罗县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安定做出积极努力。积极督促各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及创建活动安排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积极加强内部联动,全面履行公安机关担负的政府职能,积极完成各项工作职责

1.明确权责,理清工作界限,更好地履行行政职权。2020年对照区厅、市局、县委编办梳理的权责事项,我局根据实际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力,积极与区厅、市局、县委编办对接权责清单的梳理调整工作,2020年完成三次调整工作,经过梳理平罗县公安局权责清单 395项(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处罚296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 3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类11项)。

2.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事项集中办理,不断完善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我局严格落实公安部改革便民利民举措要求,优化窗口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基础设施达标、服务功能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细化、接待用语文明”的标准化服务窗口。按照业务量,合理分配户籍、身份证、出入境、交通违法处理、车驾业务等接待窗口,合理安排人员,推进网上办理,预约办理,共接待办事咨询群众60240人次,办理准迁证、印章备案、二代身份证等各类业务49539件。认真开展打击贩卖户口身份证犯罪深化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查处重户注销17人,清理人户分离8000余人,为无户口人员补录户口14人,审核征地农民户籍信息198户1040余人。开展移民户口核对工作,核对户籍情况306户1152人。办理各类机动车业务11110笔、驾驶人业务21433笔;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各类交通违法共计58389笔。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共办件48件,咨询107件。充分发挥“平罗公安24小时自助服务区”效能,为群众提供24小时全天候自助服务,共办理港澳自助签注28件、自助发放出入境证件438证;办理省外异地证件6证。落实延时预约服务等制度,共为群众延时服务78余次,预约服务568次,开通“绿色通道”集中办理二代身份证1328件。按照区厅部署推进无人警局自助业务办理,在政务大厅建设无人警局,为群众提供7x24小时“全天候”服务,提升了窗口服务满意度。

4.全面落实县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为县域经济复苏提供法律保障一是抓好落实与联动。局党委在加强县域经济复苏工作中,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先后制定《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2020年全县公安机关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实施方案》、《平罗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尽快帮助劳动力就业创的通知》,《2020年全县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公安机关2020年输油气管道安保工作实施方案》等专项治理文件,并扎实开展治理行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和《创建打防传销示范县区验收考核细则》,着力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积极发挥市场监管、公安部门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关注舆情动态,加强苗头性、倾向性情报信息研判,上报传销活动预警信息6期。联合城关镇各社区、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和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排查全县驰名商标企业、小额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典当行等重点企业71家次,督查整改问题5条。二是开展防电信诈骗传销宣传每月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全县范围开展“金钟罩”防诈骗APP推送。发送“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等提示信息900余条,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积极与相关部门企业进行对接协调,开展就业技能培训8场次,培训吸毒人员156人次,平罗县社区康复就业安置基地安置社戒人员17人。开展网络安全性执法检查75次,检查网吧、行政企事业单位341家次,扎实推进净网2020专项行动。三是严打涉疫违法犯罪活动。疫情期间严厉打击利用哄抬物价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行骗牟利治安案件2起,查处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案件46起,行政处罚58人,全力确保了社会平稳有序四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开复工,积极落实各项服务发展新举措,目前全县复工复产企业233家28391人。太沙派出所、崇岗派出所、红崖子派出所民警主动对接辖区复工企业,引导辖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积极开展检查消除隐患,化解纠纷,确保务工人员全部稳步有序开工生产,保障了防疫生产两不误,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经营提供了安全的法治环境。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明确职责权限,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依法开展行政执法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2020年县局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石嘴山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在执行县委决策上不折不扣,坚决完成。在决策和完成公安行政执法行为上,各项决策及工作目标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由法制依法审核后领导予以审批执行。2020年我局没有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项目。未开展相应的风险评估。

2.规范文件清理。 2020年我局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相关规定,对照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的相关情况,及时对本部门文件进行了两次清理。按照要求梳理我局行政文件42份,党委文件69份,未产生新的规范性文件及废止文件。我局今年以来不断加强与聘用法律顾问之间的合作,聘用律师参与行政应诉9起,开庭5起。律师还参与到相关合同审阅,权责清单的定审,有关复议、复核案件的咨询。我局将律师电话公布给各办案单位,以便各办案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律师咨询。

三、持续推进派出所机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持续开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警务改革,形成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加强警务改革。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平罗县公安局加强派出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基层力量,加快社区警务建设,织密城乡网格服务管理功能,2020年按照“顶层设计、搭建框架、因地布局、全面规范”四步走的方式,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了基层基础大队,负责全县公安基础工作的建设。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共13人挂任为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制定下发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5份,合理布置社区民警55名、配备社区辅警64人。将全县13个乡镇、144个村、26个社区,划分为48个警务区,建成33个社区(村)警务室、7个警务工作站、122个警民联系点,推进依法治理。二是推进跨部门协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组织各部门各警种积极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及乡镇企业等部门单位加强协作,主动汇报工作,找准对策良方,开展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办理人大提案6件,培育了姚伏小翼看家云防控等一批基层社会治理经验。三是加强专项治理。制定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20年全县公安机关创建“平安医院”工作方案》《全县公安机关高质量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社会治理方案,有序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四是聚焦勤务运行模式,推进科技防范。在城关派出所实行“一室三队”警务模式,在其他9个派出所实行“一室两队”警务模式,构建起以“一室”支撑“三队(两队)”的实战实用警务模式新格局。积极推动“平安联防”升级工程,借助中国电信云、大数据、智能平台等技术手段,由电信部门推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乡镇版“小翼看家”视频监控和“天翼大喇叭”惠民业务,延伸农村地区“雪亮工程”建设触角。截至目前,全县共安装小翼看家2600户,监控点位3000路,天翼大喇叭64个,搭建可视化平台46个,弥补了农村地区视频监控的空白,提高了农村地区社会治理水平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能力建设。一是严格落实。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检的通知》(宁法办通〔2020〕4号)文件要求,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9〕3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宁政办规发〔2019〕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全面梳理平罗县公安局在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内容。并按照要求逐项完成县委部署的推进工作。二是依法主动公开。强化事前公开,完善事中、事后公开,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规定和“三项制度”要求,主动履行告知送达事项,主动公开应该公开内容。目前,我局累计公示行政许可7526份,公示对法人、单位行政处罚852份。三是加强硬件建设,强力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目前我局使用执法仪650台,4G执法仪100台,移动录像采集站16套,车载录像9套,测速系统27套,闯红灯系统99套。智能办案区全程系统11套,语音识别系统35台,基本实现全过程记录,实现回溯管理。我局已经开始建立音像存储系统,同步完成音像存储与案件的关联,完成后的音像系统预计可以满足一般案件资料存储两年的要求。四是严格审核监督。规范管理执法监督程序与人员设置,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及事项审批程序等,严格各类案件、事项的审核工作。我局现有能够执行行政执法的公务员259人,事业编52人,下设内设机构11个,派出机构10个(部分所合并),专门审核机构为法制大队,法制大队有民警11名,各所队设案管室,有兼职法制员27人,负责审核监督。

3.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构建新的行政监督体系。积极构建互联网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的信访工作模式,对问题线索梳理排查、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切实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4件,化解34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35件,其中来电和上门投诉17件,12389涉警投诉12件,县纪委转办1起,网帖2起,110投诉3起。二是强化为发展服务意识着力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联合城关镇各社区、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和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开展排查传销、防止诈骗等宣传活动,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城乡居民防电诈“金钟罩”APP下载使用,降低诈骗案件发案,防止群众财物损失。三是常态化开展大收戒和缉毒执法工作。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吸毒人员社会化管控系统测评率、家访率、帮扶计划制定率、国家禁毒办互联网教育宁夏中心平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注册率、课时完成率、综合优秀率等指标均达100%。四是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深入开展“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隐患排查,开展企业安全检查154余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4份、抄告函35份,注销重点车辆共计188辆。开展了“春运”、酒驾、超载等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165次。持续推动“两站两员”建设,建成一级劝导站4个、三级站12个。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治理。与去年同期相比报警数上13.99%,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0%、19.4%、27.7%、7.4%。是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开展网络安全性执法检查75次,检查网吧、行政企事业单位341家次,行政处罚违法网站22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六是强化治安基础治理。开展“飓风”集中清查行动5次,检查宾馆、网吧等行业场所1100家次,核查流动人口181人,发现整改安全隐患347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现场责令整改82家,限期责令整改11家,停业整顿9家。加大对校园、“三电”、金融银行、燃气及输油管道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检查力度,检查发现治安隐患81处,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推进黄赌问题专项整治,净化社会风气,破获赌博刑事案件1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3人。查处黄赌行政案件162起,处罚716人,收缴赌资294986元,其中涉黄行政案件3起,处罚11人。七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为确保政监督检查、公示,监管的公正、透明和公平,促进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县局建立12市场主体名录库我局在编民警256人,25名负责行政检查民警录入检查库,检查人员占全局民警的10%。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每月开展一次“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2020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3次,出动警力53人,对95家企业进行检查,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95企业检查结果全部公示;配合县财政局开展了对非法集资联合抽查,排查“套路贷”、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线索,配合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资、商标广告、食品、药品整治联合抽查。

四、强化内外部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始终把公安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主动作为、担当作为、务实作为,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政法、县委政法委汇报公安工作12次,上报请示事项31项。市 、县人大政协等各级领导也先后多次莅临县局督导检查,提出问题。强化内部监督体系建设,2020年调整平罗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平罗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修改《平罗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制定《平罗县公安局案件审核制度和集体议案制度 召开执法委员会会议5次,针对各部门上报的52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中讨论研究,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打造集执法办案区、执法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及辅助功能“三位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人管理,确保执法流程规范透明。进一步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依托执法职能管理平台,强化案件监督审核,强化执法巡查。2020年审核案件887起,其中刑事案562起,行政案件324起。以执法风险预警为参照,对涉案物品、接处警如实立案、超期立案、现场处置进行巡查,下发取保候审案件办理情况通报5期,案管中心周巡查通报36期、日巡查提示单106期,推动执法信息化由监督管理向智能应用转型。积极应对舆情监督,快速反应,积极构建互联网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的模式,对问题线索梳理排查、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切实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4件,化解34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35件,其中来电和上门投诉17件,12389涉警投诉12件,县纪委转办1起,网帖2起,110投诉3起。构建检警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县检察院派驻检察官1名,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元至十二月,派驻检察官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起,监督立案6起,平罗县局收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65份,其中存疑不诉9份,绝对不诉1份,检察建议书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

2.牢固树立 “公开促公正、公开促规范、公开促公信”的思想。我局现已完成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公开和权责清单公开。编制了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受案范围、受立案指南、办理期限、救济途径、办理流程图、服务指南、受理机构、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均已经按照规定全部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用手机APP通过阳光警务查询案件进展、处理情况,执法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开展,推动公安工作的转型升级和执法公信力的提高。执法过程中统一规范着装和标识,主动亮明身份,在每次执法活动中都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许可和对单位行政处罚的执法情况及时依法告知后送达,并通过“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公开,我局累计公示行政许可累积公开7526份,公示对法人、单位行政处罚852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我局在宁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宁夏)平台、阳光警务、公安12123等平台公开执法信息。

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照县委部署,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与教育,强化公务员诚信管理,及完善社会信息平台建设。

五、充分利用行政调解、复议、诉讼机制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全县信访秩序好转

1.持续加大化解矛盾纠纷力度,不断探索新的机制。一是加强预警和先期化解。在打击涉众型经济领域领域类犯罪过程中持续开展预先防控处置,妥善化解工作和宣传工作,有效的化解了一批传销案件、增值税发票案件,涉众型诈骗案件。二是推进社区民警化解矛盾机制。社区警务机制推广及打造“枫桥式”派出所经验的推广,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功化解渠口乡红潮村周某某多年土地纠纷、宝丰镇宁新奶牛养殖场拖欠工人工资纠纷、沙湖西大滩鱼池马某某工亡事故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1278起,化解率达97%,崇岗派出所被评为全区社区警务改革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特色派出所,县局被评为全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优秀单位。三是多元调解机制有效运作,有效的化解一批地界纠纷及隐患。联合食品、药品及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动3次,消除隐患13处,化解草原地界纠纷12起。

2、畅通群众救济途径,规范行政复议,争取群众满意。县局严格按照工作规定由法制大队负责行政复议、诉讼,全力为群众做好法律咨询工作。为律师、法院、监委调取证据提供服务。元至十二月份,接待群众咨询81人次,律师调取证据85人次,法院调取证据25人次,接待纪委、监委调取证据16人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办结7件,刑事复议案件2件,办结2件,行政诉讼案件8件,胜诉3件,法院正在审理中5件。行政诉讼案件均严格履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六、同步部署,综合保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2020县局党委把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民警的法治思维和理念的转变当做重点,把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放在大局中谋划推进。一是推进“干中学,学为干”的指导性学习。疫情期间,全局按照《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相关指导意见》,加强“后疫情”时期维稳法律政策研究,强化典型案例指导,正确执法。疫情期间,为一线办案单位提供法律指导服务、法律咨询,审核涉疫行政案件42起,处罚51人,涉疫刑事案件1起,妨害公务案件1起,为维护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在“扫黑除恶”行动中开展学法,围绕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严格依照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加强对各办案部门的法律服务和业务指导,持续加强立案追诉标准、行政案件证据标准和行政处罚裁量执行基准、最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落实,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村霸1个均移送审查起诉。抓获犯罪嫌疑人107人,破获刑事、治安案件100起,不断提升民警现场规范执法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二是推进整体素质提高,建设学习型队伍。今年以来县局根据需要为民警购置法律业务书籍11个种类410余册。三是督促民警主动参与网上学法用法鼓励民警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每月按时参加法律知识测试,元至十二月,累积参考率99.94%,累积及格率99%,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9人,5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四是开展执法民警“大练兵”,推进“配送式”培训。时刻关注最新法律法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局组织全体民警、辅警进行《民法典》专题培训两次,促进民警深入学习民法典的核心精神和宗旨,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工作。推进“订单式”培训。持续为基层开展执法订单式培训30次,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程序培训1次,现场答复民警咨询80人次,切实将执法规范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服务基层、服务一线。五是在参加庭审旁听中学习提高,增强以审判为中心的法律意识。为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先后组织民警200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平罗县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旁听活动20余次,促进办案过程中做好证据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完善工作,增强办案的时效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

2.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对照法治先进县创建要求,积极完成我局相应任务。对照法治政府创建活动要求,积极梳理我局执法工作特点,推出法制大队“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崇岗所“让矛盾解决在基层”两个创建项目。

3.全面落实普法工作2020年县局对《平罗县公安局普法内容清单》、《平罗县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等四清单一办法进行重新修订,结合12.4宪法日、6.26禁毒日、110宣传日、国家安全日、春运等开展集中选传活动50余次。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均有普法宣传员在集市、学校、社区、工厂等地开展“八进宣传”,宣传交通安全、国家安全、禁毒、防盗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等知识宣传300余场次,在各个辖区形成常态化的宣传模式,直接面向群众。县局、各派出所、交警队在主要路口及所内安装电子宣传栏6处,及时推出安全提示及法律规定。开展禁毒大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8万余份,全县各社区、村居、场所、车站等地禁毒宣传栏实现全覆盖。结合5.15经侦宣传日等活动,每月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送“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等提示信息900余条。积极主动与各类媒体建立良好协作,目前与8各新媒体协作开展宣传。同时与《石嘴山报》、《人民公安报》、《宁夏日报》等国家及区市级报刊协作宣传。2020年以来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稿件400余条,在中国警察网等各类网络媒体刊登稿件200余条,在市县电视台播放新闻30余条。全局民警建有普法宣传群1500余个,发布宣传微信1500条。2020年以来县局参与普法公众号66各,目前保有8各普法公众号,及时推送我局普法宣传信息。2020年以来在各类报纸上发布普法宣传类文章300余篇。在宁夏、石嘴山、平罗等电视台播放普法信息600余条。在8个新媒体编发推送微信1000余条,点击量过16万条。

七、下一步工作中将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全面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全面加强局领导,中层领导干部的依法治理理念的建设,自上而下形成依法治理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自治区、市、县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的各项会议精神,推进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学法用法守法机制的建设。要始终坚持纪律严明,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执法过错追究,容错纠错机制,从制度层面确保依法治理的有效开展。

要持续做好全县社会治安维稳工作,推进治理体系的完善。2021年全面推进社会面治安防控建设的纵深发展,要依托社区民警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居委会、社区、村队、司法所律所参与为一体的基层监管体系系,矛盾纠纷发现化解体系,将社会风险尽可能的消化在基层。扎实推进县域社会综合治理,深化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固化城乡社区警务经验,培育可复制推广的社会治理经验品牌,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依法坚持高效严打的态势,持续推进平安平罗建设。要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持露头就打,从严从快的方针。紧紧围绕“黄赌毒”等社会面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开展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食药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开展宣传与案件侦破,为群众挽回损失。要以民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净化营商环境、维护民营企业和群众合法利益为目标,坚持主动服务、平等保护、规范执法,坚持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助推平罗经济发展新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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