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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0/2022-0014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5日
标  题: 【行动计划】平罗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行动计划】平罗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平罗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

工作计划

  

2022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平罗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民政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基层治理工作上求实效,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创品牌,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现将今年工作及2023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推进民政重点工作有成效

(一)强化社区、社团治理体系,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1.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各方参与社区治理能力。一是举办全县社区工作者培训班。联合组织部、党校对全县179名社区书记(主任)、委员和7镇分管领导开展了为期2天的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二是开展了社区治理“百佳品牌”补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监督,城关镇明珠社区、金顺社区、陶乐镇东街社区、西街社区入选全区社区治理“百佳品牌”;三是打造红色物业大力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机制,推行“社区+物业”双员配置进网格制度。

2.加强村级民主治理工作,不断健全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一是对全县432名村监会成员开展两期“能力提升培训”,对144名村监会主任进行专题培训,联系指导乡镇落实村代会“55124”模式,推进村级民主治理;二是指导乡镇对全县144个行政村,29个社区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各版块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严格把控村(社区)“两委”班子补选成员资格联审,2022年至今共联审村(居)委会候选人66人,坚决将问题人选挡在村(社区)“两委”班子之外,筑牢人选资格审查“防火墙”。三是打造了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沙渠村,通过不断实践经验积累,该村形成了“蜂巢式一核两翼多元网格家”议事协商模式,不断丰富议事协商活动,发挥了自治强基作用。健全了村党支部领导的村级议事协商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协商的全过程,明确议事协商议题和主体,规范协商流程,建立协商目录,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畅通协商渠道,结合协商事项性质,灵活应用会议、咨询、访谈、书面、网络等不同协商形式,创新协商方式建立协商成果采纳和落实、协商成果落实反馈、公开评价和监督评议四项制度,以制度保障协商成果的有效落实。

3.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不断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年检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应年检社会组织58家,已参加年检47家(其中社会团体32家,民办非企业15家)二是开展七大整治专项行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将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惯穿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整个过程中,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目前已组织培训会6场次,指导城关镇、陶乐镇、黄渠桥镇的35个村、23个社区共计205个社区社会组织完成备案手续。同时组织实施资金在3000-5000元的8个微创投项目,扶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扶持其发展壮大。

4.持续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不断推进“社区万能章”治理常态化。联合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县“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减负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先后8次深入各城乡社区指导督导清理本级层面有关村(社区)的证明、挂牌、上墙制度等工作。梳理村(社区)应出具的证明事项13项,清理7项;村(社区)对外挂牌25种,清理20种;村(社区)办公场所不切实际、多余、过时和重复制度17项,全部清理。

(二)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有效提高养老服务品质

1.做好教育培训,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开展养老护理知识线下培训2批,培训护理员123人;与平罗县消防大队协作,开展消防安全线上培训1次,培训管理人员和护理员110人;与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合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线上培训1次,培训管理人员和护理员32人。

2.做好项目申报监管,加快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编制十四五“一老一小”养老服务项目9个,申报2023年民政服务项目10大类37个子项目,申报资金3748余万元;正在办理陶乐镇、红崖子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平罗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3个项目的前期手续;完成2个日间照料中心、1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6个农村老饭桌建设项目,总投资631万元;投资60万元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确定改造对象95户,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

3.做好智慧养老,加快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提升。一是在全区率先启动了智慧助餐模式。按照“1+5+N”助配餐服务流程签约1家配餐中心,辐射5个社区配餐点,服务N位老人,全面构建起15分钟智慧助配餐服务圈,逐步扩大服务范围;二是打造第三敬老院“4D”厨房全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样板。采取整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到位四项措施,打造“明厨亮灶”,创造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受到自治区民政厅领导的称赞。

(三)优化社会事务服务,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1.推进区划地名后续工作。一是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第四轮县界联检工作要求,牵头开展了平罗-大武口县界联检,补栽丢失界桩2座,重新定位移回界桩1座;配合惠农区开展了平罗-惠农县界联检,有效维护了县界平安。二是按照国家民政部有关要求,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反馈数据,现第一阶段反馈信息已全部完善,第二阶段共反馈4246条信息数据,截至目前已督促第三方修改上报3149条,提交率74.16%;开展县城街路巷标志牌、小区命名的信息统计、维修更换工作。截至目前维修破损、倾斜路牌4块,更换破损广告牌23块,办理县城小区命名、更名5个,门牌启用证6个。

2.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一是制定印发《平罗县文明祭祀文明殡葬实施意见》《平罗县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在春节、清明节等节日全员上街值守。召开由公安、住建、宗教、殡葬服务单位和部分宗教人士参加的推进文明殡葬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相关殡葬政策,要求宗教人士配合,引导群众到殡仪馆进行治丧二是争取殡葬基础设施配套资金90万元,完善陶乐马山头殡仪馆基础保障条件。三是开展马山头公墓专项整治,对陵园内的家族墓、超面积墓、豪华墓进行拆除,对公墓杂草全部进行清理,在重点地带增设消防灭火器材,安排专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

3.推进婚姻登记依法依规工作。2022年全县共办理婚姻登记2563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1534对,离婚登记443对,补领结婚登记520对,补发离婚登记66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二、推进民生兜底保障水平有提升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一是从2022年1月1日起,对全县范围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提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5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455元,补助标准执行按月差额补助。截止目前,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累计发放14839户108293人次6044.39万元;二是全面做好城乡低收入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城乡高龄津贴920.7万元累计救助18374人次;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及时将1-9月份新增农村低保471人,新增高龄老人226人,低保边缘家庭147户385反馈至乡村振兴中心进行监测。

    (二)强化临时救助服务,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临时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截至目前,临时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229户,发放资金309.96万元;二是做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在全县主要街道、大型商场、车站、集市全面开展巡查救助工作。截至目前救助9名流浪乞讨人员三是做好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为387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放监护补贴46.44万元,385名精神病人购买第三方责任险8.3万元。

    2.残疾人“两项补贴 ”发放制度进一步细化。2022年,进一步完善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福利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兜尽兜的原则。截至目前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31621人次347.83万元、护理补贴30015人次360.18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3.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进一步提高。一是提高市特困供养人员和农村散居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标准。截至目前656名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发放供养资金及护理补贴505.92万元,发放7-8月价格临时补贴3.04万元,为656名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39.36万元;二是落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社会散居孤儿(含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津贴统一提高到1000元。截至目前,为全县173名孤儿发放孤儿养育津贴160.1万元,为174名孤儿发放价格临时补贴0.96万元,为2名孤儿发放助学补助资金2万元

    三、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亮点

    (一)“党建+社会救助”,助推共同富裕,强化兜底保障为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努力营造“共同富裕”的民政担当氛围。今年县民政局持续推进“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养育津贴等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救助返贫新增人口,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引领社会救助工作责任,积极探索通过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助力全县社会基层治理救助工作落细落实。

    (二)“居家养老服务”,助推“养老”到“享老”转变为满足居家老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2022年县民政局从深化养老服务入手,打出符合政策、整合资源、挖掘需求、提升服务系列“组合拳”,着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开展爱心助餐、开心助乐、暖意助医、细心助洁、贴心助聊等“十助”服务,服务人次7.6万,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了从“养老”到“享老”转变,切实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享。

    (三)平罗地名·醉美家乡”,助推黄河文化传承平罗县民政局今年已经拍摄发布15个地名故事短片--“平罗地名·醉美家乡”,在平罗县崇岗镇常青村农耕文化广场修建“宁夏常青贺兰山地名文化公园”,通过微视频挖掘平罗县有故事、有传承、有意义的地名,溯源地名由来和历史沿革,展现地域今昔变化,助力挖掘黄河文化资源、融合黄河文化传承,让更多的人“听说”平罗、“知道”平罗、“了解”平罗、“向往”平罗,打出平罗名牌,促进平罗县经济社会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养老机构还存在床位闲置率较高、医疗机构医养融合水平偏低、农村老饭桌运营困难、养老服务业专业技能不足、养老机构信息化建设落后的问题。二是社区、社团治理联动机制不够畅通,成员单位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部门对自己在治理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责认识不够清晰,上报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只立足于部门业务,针对服务社区、社团,支持治理方面缺乏专项措施和具体数据,使基层治理效果不突显,业务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联合监管上还存在合力不足的问题三是马山头殡仪馆使用率较低,不能发挥会殡仪馆职能,部分群众受传统丧葬习俗影响,对重点区域违规殡葬问题整治存在认识误区,还存在埋滥葬现象。四是社会救助对象认定还不够精准,个别乡镇存在“病保”、“残疾保”的现象,社会救助主体相对单一,社会力量参与度较少,项目持续性不够。

    五、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发展有措施

    (一)继续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奋斗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深入拓展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高标准高质量从实从细抓好教育学习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牢记和践行“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号召、大力弘扬担当实干精神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担当,为奋力担当先行区建设排头兵、高质量建设富裕美丽新平罗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持续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指导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开展好“十助”为老服务,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

    (三)持续开展社区、社团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加强全国村民议事协商实验试点指导力度,形成村民议事协商沙渠经验,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按照“十有两好”的标准,持续打造村监会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县村务监督工作。打造社区治理平罗模式和村级民主治理平罗品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切实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完善落实社团登记、管理、执法监督、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逐步建立政府对社团提供公共服务支持、资助和奖励机制。积极争取自治区专项经费,加快县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机制,构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监督管理体系,提升综合联管共治能力。

    (四)持续推动社会事务管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陶乐镇马山头区域综合治理,巩固老湾坟地治理成果,完善农村公益性墓地手续,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持续开展县城区文明祭祀专项治理,引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完成县城新修道路地名标牌和二维码设置。

    ()持续抓牢兜底保障,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夯实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成果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社会救助责任,加强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继续建立健全基层党建与城乡低保、城乡高龄、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等社会救助业务深度融合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的时效性和精准度。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和深化低保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六)持续健全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做实儿童福利关爱保护。改造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职责,加强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督促相关领域落实未保工作职责,构建家、校、社共联共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养育津贴、取暖费、临时物价补贴等资金,落实民政领域未保政策。加强乡镇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业务人员服务特殊儿童的能力和水平。指导督促乡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活动,及时完善更新儿童系统,确保儿童基础信息准确。以政府购买儿童服务为抓手,精心设计项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服务。  

  

  

  平罗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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