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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教育收费及继续教育收费统一支付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教育收费及继续教育收费统一支付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宁财(综)发〔2019〕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教育收费及继续教育收费统一支付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平罗县财政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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