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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平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编制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指导精神,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与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压茬推进,明确未来县域空间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对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19〕374号)精神,平罗县于2020年4月启动平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征求意见情况
为保障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最大限度满足各方利益和发展诉求,实现“多规合一”,广泛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意见建议。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8日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站上将《平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版)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三、征求意见结果
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2月5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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