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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0/2022-0000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崇岗镇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标  题: 平罗县崇岗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崇岗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平法委发﹝2021﹞1号),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镇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崇岗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崇岗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计划》,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史专题学习、镇村干部例会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等方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民法典》等知识学习,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截至目前,开展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结合党史开展专题学习8次。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崇岗镇以网络为载体,通过崇岗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各村(居)微信群等平台,持续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民法典》等相关解读内容,引导大家同步学、选择学、认真学、对比学。截至目前,崇岗镇政府微信公众号已推送各类学习资料63期。同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普法责任制落实,通过集中宣传、专题讲座、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传8场次,进村开展专题培训9次、进社区1次。

(二)深化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崇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制定《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调整崇岗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配合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在责任上不断传递、压实。同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年度法治政府、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方案,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制定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并将镇领导班子成员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着力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1年以来,崇岗镇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开展领导干部学法8次,开展领导干部网络无纸化考试2次,《民法典》知识测试1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并施行动态管理。崇岗镇民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平罗县“四级四同”事项目录清单规范各项办事流程,在服务大厅内设置服务事项目录,并在政府信息网公开清单内容。

2.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崇岗镇利用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崇岗镇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无拖欠企业债务现象,没有发生与民营企业经济纠纷。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崇岗镇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规定,及时制定并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结合本镇实际,及时对本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3.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崇岗镇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过程中,积极邀请县、镇两级人大代表进行现场观摩点评,并集中进行交流座谈,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在环境整治工作中的意见建议。

4.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予以公开。2021年,网站共计审核发布各类信息192条,涉及规划计划、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农村危房改造、强农惠农、征地补偿、残疾人工作、社会保险、村(居)务等领域,让群众全方位了解崇岗镇的各项重点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公开、结果“五公开”。我镇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过程中,积极邀请县、镇两级人大代表进行现场观摩点评,并集中进行交流座谈,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在环境整治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在经济发展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上通过召开镇党委会讨论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将决策事项予以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讨论,对决策事项提出法律建议,并进行社会风险、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站所长列席党委会会议,对全镇重大事项决策提出意见建议,将最终形成的决策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

2.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镇聘请宁夏大潮人律师事务所马丽荣律师为法律顾问,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并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查、案件代理等方面工作。截至目前,代理案件8件,均为民事案件,崇岗镇行政决策提供广视角、高水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我镇按文件要求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司法所、综合执法办公室、综治服务中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处理矛盾纠纷、信访事件时通过监控设备和执法记录仪记录相关音像资料并及时保存,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时为我镇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资格证,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数据。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县司法局为我镇执法办公室配备执法监控设备1套、执法记录仪2台、为司法所配备执法照相机1部、录音笔1,县委政法委为镇综治服务中心配备视频监控设备1套,执法记录仪2台,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

2.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崇岗镇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当前执法办公室有工作人员4名。制定并下发《崇岗镇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定责方案》,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办公室职责。

3.开展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查测试。通过考察测试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熟知和掌握了依法行政相关知识,以考促学,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干部法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全镇干部法治培训2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执法业务培训2次

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修改完善了“四清单一办法”,构建“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全面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大普法工作格局。重点聚焦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宪法重点学,在全镇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五)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坚持矛盾纠纷“周排查,月分析”、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集中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建立台账,抓好预警分析研判工作,对可能发生上访苗头的提前介入。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包案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限期妥善处理。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减少信访问题存量。2021年,我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04余起,化解矛盾纠纷198起,受理各类信访事项37件,均按要求进行答复办理。

2.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队伍建设。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镇综治办积极协调,建立以公派出所干警为主力,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充分调动辖区内各类群团组织、社会团体等志愿者积极参与治安防范。二是积极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通过组织力量深入辖区各驻镇单位、各村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突出治安问题,对排查出的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认真梳理分析,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进行有效治理。三是从根本上杜绝制毒、贩毒、运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每月组织各村对辖区内沟渠、田滩等进行排查,定期与环保、农牧、安监等部门联合对全镇范围内废弃养殖场、生产企业以及兽药、农药经销店进行易制毒排查,经排查,未发现我镇辖区内有毒品制毒原材料及麻精药品。四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围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道路安全、消防安全四个方面展开,主要通过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大安全生产宣传的方式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自法治政府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执法力量薄弱;

(三)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法治政府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所欠缺,没有创造性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活动。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指导、协调、推动作用。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向县委报告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四)严格执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围绕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清理与现行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机构改革后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资格清理工作。

(五)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强化、细化责任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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