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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4/2022-0001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灵沙乡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6日
标  题: 平罗县灵沙乡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灵沙乡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平法委法﹝2021﹞1号),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广泛开展培训,抓好宣传解读。灵沙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了《灵沙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计划》,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深化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和学习。充分利用乡干部例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契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和学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三是依托“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四是通过充分运用政府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及时推送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拓展宣传广度。是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今年我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1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法律法规12次,各支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1次,利用集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2次。微信公众号宣传11篇。

2.推进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乡党委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根据人事变动的实际情况,调整了灵沙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压实工作责任,紧盯整改落实。同时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将乡领导班子成员学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将责任目标细化到各办公室(中心),层层负责。三是及时制定下发了灵沙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稳步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3.重大项目进行集体讨论风险评估。一是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纳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研究制定灵沙乡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党代表、站所长列席党委会议,对全乡重大事项决策提出意见建议。

我乡胜利村美丽乡村建设、东润村、胜利村肉牛养殖项目等,都通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并组织专业机构进行环境、社会效益等风险评估后实施;对党委、政府的机构改革、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例如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调整的研究决定、干部考核办法始终坚持集体讨论决定。2年来,末发生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4.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我乡聘请了大潮人律师事务所的马丽荣律师担任乡法律顾问,对我乡重大执法决定和重大决策、工程合同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代理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乡司法所副所长担任法制机构审核人员对我乡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上报。至目前,灵沙乡政府法律顾问代理民事诉讼案件4起。审核合同1次,参与了我乡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5.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我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类型、权利类别等,规范事前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修订2021年灵沙乡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通过政务公开栏公示行政征收事项和行政检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6. 严格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我乡按文件要求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司法所、综合执法办公室、综治服务中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处理矛盾纠纷、信访事件时通过监控设备和执法记录仪记录相关音像资料并及时保存,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

7.开展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查测试。通过考察测试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熟知和掌握了依法行政相关知识,以考促学,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干部法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全乡干部法治培训2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执法业务培训2次。

8.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我乡民事应诉案件2件,均为合同纠纷案件,并积极履行法院判决。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为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案件,我乡作为第三人积极准备答辩状,参与应诉。截止目前我乡没有行政复议案件,今年12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培训1次,进一步加强我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9.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培养工程。组织各村推荐法律明白人名单,优先从村两委干部调解员、网格员、和志愿者中选择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和接受表达能力,热心法治公益的人员。司法所利用重要节日节点在各村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活动,邀请宁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我乡开展法治讲座,为各村法律明白人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次。

10. 创新普法工作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普法思路,开展载体多样、形式灵活的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13次;在灵沙乡集市开展法治宣传4次,开展法律宣传进商铺1次,三八妇女节在各村开展《民法典》之妇女维权法治讲座;借助统一村七一庆典活动开展民法典宣讲。在灵沙乡政府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活动,邀请律师宣讲《法律援助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在西灵小学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在灵沙九年制学校和统一小学开展禁毒宣传、《民法典》宣讲活动等,通过宣讲、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我乡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安全知识、禁毒知识等法律法律。结合包村工作开展入户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1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我乡11各村全部安装了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桌面机,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今年上半年我乡在农贸市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2次,发放《灵沙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宣传单,向群众介绍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桌面机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利用三八节活动之际在各村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邀请县宁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律服务活动1次,为各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自法治政府工作开展以来,我乡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执法力量薄弱;

(三)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法治政府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所欠缺,没有创造性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活动。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指导、协调、推动作用。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向县委报告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四)严格执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围绕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清理与现行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机构改革后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资格清理工作。

(五)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强化、细化责任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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