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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6/2022-0001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通伏乡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3日
标  题: 关于呈报《通伏乡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发文字号: 通政发〔2022〕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呈报《通伏乡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通政发〔2022〕3号


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平法委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将通伏乡2020年至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通伏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并印发了《通伏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通伏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史专题学习、乡村干部例会学习等方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知识学习,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截止目前,通过干部例会,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专题学习班6场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县《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4场次。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员等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多种形式学习。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伏乡以网络为载体,通过通伏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各村微信群等平台,持续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以及《民法典》等相关解读内容,引导大家同步学、对比学。截至目前。同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普法责任制落实,通过集中宣传、专题学习班、利用党员冬季轮训邀请政府法律顾问讲解等形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传6场次。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伏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通伏乡2021年工作计划》,在责任上不断传递、压实。同时结合本乡实际,制定《通伏乡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乡领导班子成员学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着力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0年以来,通伏乡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开展领导干部学法11次,开展领导干部网络无纸化考试2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并施行动态管理。通伏乡民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平罗县“四级四同”事项目录清单规范各项办事流程,在服务大厅内设置服务事项目录,并在政府信息网公开清单内容。

2.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伏乡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无拖欠企业债务现象,没有发生与民营企业经济纠纷。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通伏乡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规定,及时制定并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结合本乡实际,及时对本乡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3.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通伏乡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和春秋两季水利清淤过程中,积极邀请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进行现场观摩点评,并集中进行交流座谈,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在环境整治和水利清淤工作中的意见建议。

4.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充分利用乡政府门户网站、村务信息公开平台、村级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通伏乡信息栏进行及时更新维护,2021年至今,网站共计审核发布各类信息678条,涉及规划计划、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农村危房改造、强农惠农、残疾人工作、社会保险、村务等领域,让群众全方位了解通伏乡的各项重点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我乡严格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通伏乡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实行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尾表态”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在经济发展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上通过召开乡党委会讨论研究,由项目分管领导提出实施方案,其他分管领导进行研究讨论,最后由负责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研究决定。

2.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伏乡聘请了宁夏秦宁律师事务所的王平、王宁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对我乡重大执法决定和重大决策、工程合同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代理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截至目前,通伏乡政府法律顾问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起,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书8份,举办法治讲座2场次。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类信息录入,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了通伏乡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021  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以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等内容。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聘请律师担任我乡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

2.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伏乡成立了综合执法办公室,当前执法办公室有工作人员3名。制度上墙,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办公室职责。

3.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今年以来,通伏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测试1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按要求及时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审验和换发工作。

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修改完善了“四清单一办法”,构建“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全面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大普法工作格局。重点聚焦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宪法重点学,在全乡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五)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坚持矛盾纠纷“周排查,月分析”、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集中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建立台账,抓好预警分析研判工作,对可能发生上访苗头的提前介入。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包案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限期妥善处理。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减少信访问题存量。2021年以来,我乡共排查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62起,受理各类信访事项28件,均按要求进行答复办理。

2.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队伍建设。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乡综治委统一协调,建立以公安派出所干警为主力,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充分调动辖区内各类群团组织、社会团体等志愿者积极参与治安防范。二是积极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通过组织力量深入辖区各单位、各村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突出治安问题,对排查出的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认真梳理分析,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进行有效治理。三是从根本上杜绝制毒、贩毒、运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每月组织各村对辖区内河滩地、草场、沟渠、田滩等进行踏查,定期与环保、农牧、安监等部门联合对全乡范围内废弃养殖场、生产企业以及兽药、农药经销店进行易制毒排查,经排查,未发现我乡辖区内有毒品制毒原材料及麻精药品。四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围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道路安全、消防安全四个方面展开,主要通过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大安全生产宣传的方式推动我乡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2021年共开展行政检查82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乡村两级普法宣传员多是由乡干部以及分管综治的村干部兼任,农村工作任务繁杂,普法工作有时显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有些干部自身法律知识欠缺,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来处理复杂、疑难纠纷时显得捉襟见肘。

(二)普法工作难度增大。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需求不断提升,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极为重要,这对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三)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力量不足。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需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需继续加强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重大行政决策上,严格遵循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保证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坚持发扬民主,吸纳公众意见,重大决策涉及群众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或者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通过政府信息网、公告栏等方式积极主动、及时予以公开,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规范执行程序,文明执法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平罗县通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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