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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5/2018-9025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渠口乡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26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 系列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渠政发〔2018〕16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 系列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

渠政发〔2018〕163号

各村、站所(中心、办):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化宪法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快全面依法治县进程,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我乡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传播法治信仰,促进全乡人民群众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深入推进法治渠口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2018年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其中,“宪法宣传周”从12月2日至12月8日。

四、宣传重点

(一)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全体乡村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乡人民群众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学习宣传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依法治区、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重要部署,使全乡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全乡广大人民群众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重点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提高全乡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各村、站所要结合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把宪法宣传作为共同任务,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网络等,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全乡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增强全乡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增强全乡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全乡所有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村、站所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推动全乡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紧抓“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

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组织一次以宪法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开展全体乡村干部宪法诵读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切实提高自身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开展“法润石嘴山 宪法伴我行”系列主题活动

依托“法治石嘴山”微信公众号开展2018年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和“宪法”主题有奖知识竞答二期活动,乡领导及在编在岗干部按时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和有奖知识竞答。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和其他法律专家、学者及法律工作者到我乡开展法治专题培训。

(三)推进“宪法六进”宣传活动

依托“法律八进”活动,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重要节点,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深入机关、各村、学校、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宗教场所,广泛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乡政府、学校及沿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或相关内容,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各村要在本村悬挂宣传标语,利用主题党日及村民大会时机,带领党员、村民学习诵读宪法,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入户宣传宪法及法律法规。

(四)开展“宪法进乡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法治宣讲活动

各包村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到所包的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详细解读新《宪法》知识,努力提高村两委班子的政治理论素养,不断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并举”。

(五)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1月29日,由渠口司法所牵头,各站所配合参与,在渠口乡文化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村、站所要把“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因地制宜,营造氛围

各村要因地制宜,结合本村特点和社会需求,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栏、横幅、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宪法及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加强协调,及时总结

各村、站所要将“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信息、总结),于12月12日前报渠口司法所。



                                              平罗县渠口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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