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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宪法宣传“六进”工作的通知
陶政发〔2018〕141号
关于做好宪法宣传“六进”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站所:
为推进学习宣传宪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在全镇大力营造学习宣传宪法活动氛围。按照县法治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六进”工作的通知》(宁普法办[2018]4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宪法宣传“六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18年5月—12月
二、主要内容
(一)宪法宣传进门庭。即日起,要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或相关内容。各村居要悬挂宪法宣传标语横幅1-2条。
(二)宪法宣传进宣传栏。要将办公场所、街道、集市、社区等地的法治宣传栏、橱窗及时更新为宪法宣传内容。
(三)宪法宣传进服务窗口。要在服务窗口摆放宪法文本,免费向社会赠送宪法宣传手册、知识卡片等。
(四)宪法宣传进公交、进车站。要协调在车站候车大厅LED大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片,出租车上粘贴宪法宣传标语等。
(五)宪法宣传进基地、进场馆。更新法治文化基地已有的宪法相关宣传内容,发挥好法治文化基地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中的作用。
(六)做到宪法宣传进网络。各村居要在所属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设置宪法宣传专题,开展好网上宣传。
三、工作要求
各村居要将宪法宣传“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资料)随时报送镇司法所,近期落实情况总结于6月15日前报镇司法所,年度工作总结于11月13日前报送。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和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考核主要内容。
附件:宪法宣传标语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宪法宣传标语
1.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法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3.以宪法实施引领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
4.学习贯彻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5.树互宪法法律至上理念、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6.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7.弘扬宪法精神、树互宪法权威
8.深入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9.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
10.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平罗建设
11.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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