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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2-0026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09日
标  题: 关于县人民政府2022年工作任务分工一季度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平政督字〔2022〕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县人民政府2022年工作任务分工一季度落实情况的通报

平政督字〔2022〕3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2022年县人民政府各项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平政办发〔2022〕1号)要求,县政府督查室对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季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一季度,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0.4亿元,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亿元,增长1%;第二产业增加值29.1亿元,增长5%(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2%);第三产业增加值18.6亿元,增长6.7%。规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218.7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6.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8.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0.8%。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指标还需努力。从整体情况看,一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但总体增速距离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仍有差距,仍需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和必要手段,加强调度和分析,助力我县经济发展稳中向好。

(二)项目进展还需加快。滨河永泰BDO一体化、双玺化工环保设备、大唐(平罗)新能源100MW光伏复合发电等26个年内拟开(复)工项目正在推进,新安路延伸段(省道302县城改线段)工程项目、头闸污水厂项目还在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仍在招投标阶段。

(三)重视程度还需增强。从督查中发现,部分牵头部门对年度政府工作任务重视程度不高,还存在任务认领不积极、工作思路不清、报送资料质量不高、逾期超时报送等问题。各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协调配合还不够顺畅,未能形成有效工作合力,致使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明晰工作思路。2022年是工作落实年,各项工作落实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认领任务,及时研究推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起总责,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分管领导要紧盯各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逐项审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切实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一线抓的工作总基调,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保时完成。

(二)倒排工作进度,提高落实质效。距年度目标差距较大的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紧盯任务进度,明确时间节点,有针对性、目的性的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强力推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下一阶段督查时有实质性进展。

(三)主动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协调。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要紧密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集体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明确工作任务,同时强化跟踪调度,由牵头单位负责加强对各类工作的跟踪指导,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精做好,高质高效的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平罗县2022年一季度政府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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