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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1-0032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3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分工 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平政督字〔2021〕4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分工 落实情况的通报

平政督字〔2021〕4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按照县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15号)要求,县政府督查室对县人民政府确定的134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通报如下:

2020年,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对县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攻坚克难、苦干实干,全县134项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其中:年内完成118项中,完成和完成序时进度的107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项,即:地区生产总值和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工业技改投资增长、企业培育计划、R&D经费投入强度等;长期坚持16项落实情况较好。

为确保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对2020年未完成的工作紧盯不放,尽早完成。对2021年县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早谋划、早筹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抓住工作重点,瞄准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2021年政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附件:平罗县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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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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