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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18-9348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19日
标  题: 全县在建工程“质量月”暨国庆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通报
发文字号: 平建发〔2018〕364 号 有效性: 有效

全县在建工程“质量月”暨国庆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通报

平建发〔2018〕364 号

   为全面深入贯彻区、市、县关于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查的通知》(平建发[2018]325号)和关于开展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平建发[2018]336号)结合“百日安全行动”要求,我局于9月26日-9月28日开展了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9项,涉及单体工程33项,总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12家,施工企业15家,监理企业5家,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共排查各类质量安全隐患48条。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县大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较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升,项目安全管理、农民工工资管理较好、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和预防高处坠落措施基本到位,起重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情况较好,参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部分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混乱,企业管理人员行为不规范,个别管理人员不在现场;个别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不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不齐全,起重设备管理和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健全。 

  (二)安全风险管控方面:个别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析、评估和公告,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不健全;个别项目安全风险辨识不清,未按要求进行分级管控,对存在的安全风险未登记建档、未制定管控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个别项目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未按月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月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项目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后未进行复查,未实行整改闭环管理。 

  (四)应急管理方面:个别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建设不健全,未制定应急救援演练方案,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五)工程实体安全方面:个别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严,架体与结构墙体间距过大且无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搭设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脚手架连墙件数量少,且拉接不符合规范要求,软硬防护不到位;楼层、作业层、电梯井、楼梯间等临边未做防护或防护不规范;模板支撑体系与编制方案不符,纵、横杆缺失,无扫地杆;个别项目安全网封闭不严,楼梯口未封闭,安全通道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高处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 

  (六)临时用电方面:个别项目施工用电不符合TN-S系统,部分开关箱无标识,无PE线连接,无保护零线;个别项目机械电源接线未设置三级箱,直接从二级箱内引出,存在私拉乱接现象;个别现场部分线缆外露;二级箱未进行封闭维护,围挡通道内堆放杂物。 

  (七)起重机械方面:个别项目现场使用塔吊标准节螺栓松动,回转限位、小车防断保护装置失效,维修保养记录不全;个别项目现场使用塔吊、吊篮未办理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手续。 

  (八)工程质量方面:个别工程存在基础分部工程已验收而现场没有地基工程处理检测报告,地基验槽记录、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等技术资料滞后,签字签章不及时。个别墙体拉结筋制作、压设不规范,个别构造柱振捣不密实、存在蜂窝麻面现象;部分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对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不严格,不按规定测试混凝土塌落度,施工日志记录不规范,无相关责任人签字,混凝土同条件试块留置不规范,现场无标养室,标准养护条件差,试件不能真实反映所代表构件的强度。 

  (九)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方面:个别项目现场文明施工差,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个别项目未制定扬尘防治措施,部分堆土未进行覆盖处理,道路硬化不到位或未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扬尘治理不符合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要求;个别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场所封闭不到位,无降尘措施。 

  三、典型案例 

  (一)宁房御景商住区二期49#住宅楼、51#、52#、53#商住楼项目:建设单位:宁夏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金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存在问题:1.楼梯临边无防护,电梯井口无防护;2.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3.施工现场有裸露土,覆盖不完全;4.脚手架搭设与方案不符;5.53#商网搅拌机无限位装置;6.53#商网塔吊区一级箱与二级箱配线为四芯,无保护零线连接,塔吊区动照未分设,照明接线从二级箱引出;7.53#商网钢筋区三级箱未设置PE端子,PE接线不规范,钢筋区小切断机电源线为三芯,无保护零线连接;8.51#商网卸料机电源线为三芯,无保护零线连接。 

  质量方面存在问题:1.个别构造柱未植筋,拉结筋植筋不符合要求;2.个别墙体水平灰缝不符合要求;3.模板支撑、扫地杆未纵横向设置;4.构造柱拆模过早,有破损,且顶部不密实,配电箱大于300cm未设置过梁;5.现场计量磅秤未使用,计量无依据;6.51#、52#墙体砌筑材料与图纸不符(图纸空心砌块);7.无标准展示区及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标识牌; 

  8.部分资料签字签章不全,基础分部资料不在现场。 

  (二)发行路旧城改造项目S3、S4住宅楼工程:建设单位:宁夏宏运置业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石嘴山旭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存在问题:1.剪刀撑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规范要求在每一主接点设置横向水平杆2.连墙件数量少,立杆间距过大;3.卸料平台无施工方案,且平台与外脚手架连接,未与主体结构连接,平台两侧封闭不严,与楼体连接部位未铺满脚手板;4.物料钢平台搭设不规范,平台两侧封闭不严,钢丝绳共用一个吊环,钢丝绳绳卡数量不足,且绳卡滑鞍未设于受力绳一侧,平台两侧与楼体连接部位封闭不严,与楼体连接未铺满脚手架,无限重、限人标示;5.电梯井层间无防护,电梯井口防护不规范;6.楼梯临边无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层脚手架未满铺未安装兜网;7.农民工实名制资料不完整,无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 

  质量方面存在问题:1.混凝土剪力墙有蜂窝麻面;2.伸缩缝处剪力墙外观尺寸差;3.混凝土浇筑前模板未清理干净;4.总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履职尽责,试验报告不齐全。 

  (三)平罗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及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单位:平罗县民政局;施工单位:宁夏亚太盛龙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鸿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存在问题:1.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2.农民工实名制资料不完整。 

  四、处理意见 

  (一)企业处理情况 

      对平罗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及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该项目暂停施工。 

  (二)人员处理情况 

  1.宁房御景商住区二期49#住宅楼、51#、52#、53#商住楼工程,宁夏金都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谈静云记3分;宁夏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吴少熠记3分。 

  2.平罗县发行路旧城改造项目S3、S4住宅楼工程,宁夏石嘴山旭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占威记6分,监理单位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麦华记6分。 

  3.平罗县东方明珠B区54#商业楼,宁夏星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质检员吴立三记3分、安全员朱东旭记3分。 

  4.平罗县中医医院建设业务综合楼项目施工一标段,宁夏金宸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曹璋不到岗履职记6分。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建筑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加强安全源头管控,及时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监理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监督指导施工企业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责令停工整改。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直接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析、评估,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查漏补缺,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坚决遏制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各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项目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管理职责,有效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坚决贯彻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有记录、有措施、有回复”形成闭环管理。强化工程项目危大工程管理,严格把控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交底、实施、验收、监督环节,扎实做好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管控工作。全面提升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研究制定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规范施工现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检验,及时填写施工记录与质量验收记录。 

  (三)抓实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直接责任。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监督施工和监理企业中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强化履职尽责意识,主动自觉地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安全生产意识不放松、安全生产隐患不放过、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不松懈、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合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要切实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履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要积极落实监理责任,严把现场巡视、旁站环节,督促施工单位消除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严格控制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标准。特种作业人员要强化岗位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掌握各工种业务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特种人员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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