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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司法局2018年上半年度督查工作的通知
平司发〔2018〕73号
各科、室、所,公证处:
为确保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促进各项职能有效发挥。经研究,决定对各科、室、所及公证处上半年工作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方式
(一)督查时间
2018年7月4日至7月9日(详见附件1)。
(二)督查方式
我局将结合2018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对各科室、基层司法所半年工作进行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二、督查组人员
(一)基层司法所督查组
组 长:谢生良
副组长:张 梅 王雪梅 赵 锐
成 员:黄 姣 罗 静 李睿香 李彦玲 刘 毅
(二)公证处、局属各科室督查组
组 长:谢生良
成 员:张 梅 王雪梅 赵 锐
三、督查要求
1.各科、室、所及公证处要高度重视,按照2018年司法所工作督查细则要求,精心准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
2.督查后召开督查反馈会和上半年述职会(党组书记述职会、司法所长、各科室负责人结合上半年工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进行述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lxsfjbgs2010@163.com。
3.各科、室、所及公证处要严格按照督查要求按时参加,不准请假,资料要准备齐全,如出现缺少现象则视为没有;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对前期已督查的相关业务进行回头看。
平罗县司法局
2018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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