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02/2018-7308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26日
标  题: 关于转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平罗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人常发〔2018〕1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平罗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通知

平人常发〔2018〕14号

  人民政府: 

  7月24日,县第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次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平罗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现将该报告转交给你们认真研究办理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并将办理情况于二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附件:平罗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报告 

  平罗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