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56/2022-0000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04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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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供销社 | 责任部门 | 平罗县供销社 |
有效性 | 有效 |
平罗县供销社2022年一季度“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由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原核定财政供养人员12人,已退休4人,现有在职财政人员8人,县委任命科级领导干部2人,目前实有干部、职工10人,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
二、2022年一季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本期“三公”经费共支出0.13万元,“三公”经费累计支出0.13万元,其中:公款出国出境支出0万元,组团0次,比去年同期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本期支出0.1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13万元,增加幅度100%,车辆运行费0万元,和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增减的主要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一)公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今年我区承担“数字供销”建设全国示范区工作,2月18日区社领导及相关人员来我县对此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我社按规定进行了接待,所以公务接待费较去年同期增加0.13万元,增加负担100%。
(二)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今年以来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倡导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新风尚,积极响应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的精神、停用了公务用车,减少了车辆运行费的支出,同时,还严格细化了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制度,一季度以来没有发生非公务性接待费支出,今后,我们要自始至终的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做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工作。
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