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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司法局2019年一季度“三公经费” 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基层科、法宣科、法援中心社区矫正科。按照县编委核准的人员编制数,我局人员编制数67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中央政法编制56),事业编制9人。其他工资福利人员31人 (聘用31名专职调解员)。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0辆。下辖1部门:平罗县公证处。
二、2018年1季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第一季度“三公经费”累计支出3.33万元(财政资金3.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9万元,增长220%。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组团0次,参加0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接待费0万元,0次,0人次,比上年同期减少0.14万元,下降100%;车辆维护运行费3.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9万元,增长220%;公务车辆购置费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会议费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
三、“三公经费”增长(或下降)主要原因及措施
1、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今后将继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
2、车辆维护运行费较上年同期增长220%。原因是今年年初购买车辆保险。今后将继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
平罗县司法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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