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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2019年第一季度“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2015年12月,自治区编办批准成立,2016年6月财务独立。单位共有13个编制,实有在职在编职工12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女职工6人。临时工5人(其中:司机1人,办公室文员1人,公益性岗位3人:保洁人员2人,门卫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2019年第一季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农改中心2019年第一季度“三公经费”累计支出0.78万元(财政资金0.7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32万元,降低29.09%。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组团0次,参加0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接待费本期支出0万元,0次,0人次,比上年同期减少0.28万元,下降100%;车辆维护运行费本期支出0.7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04万元,下降4.88%;公务车辆购置费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会议费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三、“三公经费”增减主要原因及措施
一是本季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是本季度招商引资、外省、外县区到我中心调研、考察农村改革工作次数较上年同期减少,并减少接待次数(基本0接待)。
今后,我中心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办理相关事务,厉行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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