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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2/2019-0000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头闸镇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04日
标  题: 平罗县头闸镇2018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头闸镇2018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罗县头闸镇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2人,工勤编制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2018第四季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头闸镇2018年第季度“三公经费”支出1.82万元(财政资金1.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49万元,增加36.84%。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组团0次,参加0人,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车辆购置费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车辆运行费1.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87万元,增加91.58%;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0次,接待0人次,比上年同期减少0.38万元,减少100%;会议费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

三、“三公经费”增减主要原因

我镇2018年第季度与上年同期相比三公经费增加,其主要原因是我镇车辆运行费与上年同期支出数相比增加导致第四季度整体三公经费增加。

1、公款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同期支出数持平,无公款出国(境)人员。

2、车辆购置费与上年同期支出数持平,没有购置车辆。

3、车辆运行费与上年同期支出数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我镇10月、11月加强秸秆禁烧、乙脑防控巡查力度,增加了公务用车的使用次数,燃油费、维护费增加,导致第四季度车辆运行费增加。

4、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同期支出数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开展本单位公务接待工作,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厉行节约。

5、会议费用与上年同期支出数持平,无会议费支出。

四、控制“三公经费”措施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开展本单位公务接待工作,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厉行节约。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堵漏节支,结合我镇实际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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