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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司法局2018年二季度“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按照县编委核准的人员编制数,我局人员编制数69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中央政法编制56),事业编制11人。截至4月份我局实有在职人员 54人,其中: 行政人员48人,事业人员6人;退休19人 ;其他工资福利人员28人 (聘用28名专职调解员)。临时工2人。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2辆。下辖1部门:平罗县公证处。
二、2018年21季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第一季度“三公经费”累计支出35.05万元(财政资金35.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万元,增长250%。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组团0次,参加0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接待费0.03万元,2次,10人次,比上年同期减少0.65万元,下降95%;车辆维护运行费6.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6万元,下降22.2%;公务车辆购置费28.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28.72元,增长100%;会议费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
三、“三公经费”增长(或下降)主要原因及措施
1、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95%。今后将继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
2、车辆维护运行费由于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的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22.2%。今后将继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
平罗县司法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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