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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农改中心2018年第二季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平罗县农改中心2018年第二季度
“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2015年12月,自治区编办批准成立,2016年6月财务独立。单位共有13个编制,在职在编职工12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女职工6人。与司法局共同聘用土地纠纷调解员2人,临时工5人(其中:司机1人,实习大学生1人,公益性岗位3人:门卫1人,保洁人员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2018年第二季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农改中心2018年第二季度“三公经费”累计支出0.65万元(财政资金0.6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2万元,降低76.53%。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组团0次,参加0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本期支出0万元,0次,0人次,比上年同期减少1.56万元,下降100%;车辆维护运行费本期支出0.65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56万元,下降46.28%;会议费0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主要原因及措施
我中心2018年第二季度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同期下降1.56万元,原因是严格按照标准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及招待次数,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定期保养和检修,减少维护费用。
今后,我中心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办理相关事务,减少车辆的费用支出,厉行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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