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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13/2017-7709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7年01月09日
标  题: 平罗县老干部局2016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老干部局2016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平罗县老干部局

2016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老干部局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目前实有6人,其中:在职6名,临时工1人,女职工4人,政府聘用人员2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下辖3部门:关工委、延研会、老年大学。

二、2016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老干部局2016年第季度“三公经费”累计支出3.6万元,2015年同期累积支出4.2万元,同期支出减少0.6万元,减少比例14.3%

1、第四季度公款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万元         2日常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2015年度持平,全年共接待8批170人次

3、第四季度车辆运行费支出0.1万元,累积支出2.77万元,与去年同期支出3.27万元减少0.5万元,同期减少比例15.2%。车辆购置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及措施

    2016年县委老干部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三是加强宣传,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在日常财务监督管理中注重“三公经费”政策宣传,将“三公经费”管理作为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制定了《关于平罗县委老干部局公车管理及差旅费管理办法》、《平罗县委老干部局关于厉行节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对公务接待等事项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制度约束,切实做到堵源节流,尽可能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平罗县委老干部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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