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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3-0001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17日
标  题: 【监督管理】检查抽检同进行 煤炭质量有保障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检查抽检同进行 煤炭质量有保障

为了全面加强煤炭市场监管,规范煤炭市场秩序,防止劣质煤炭流入市场,保障全县煤炭质量标准。近日,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煤质检查抽检工作助力大气污染防治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全县流通、生产煤炭经营户、企业为重点,以“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为原则,加大检查抽检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一是要求资质合法。执法人员现场对煤炭经营户的证照、进货台账等进行重点检查,严格审核经营主体资格,坚决杜绝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二是要求来源可查。在抽样过程中,执法人员详细询问煤炭来源渠道,查验进销货台账等记录,主要检查商品煤生产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和销售批次的进货检验报告,确保煤炭来源合法正规。三是做到公开透明。抽取煤样后,现场封存样品,对煤炭的取样、封存、签字等全程记录存档,准确记录抽检信息,确保抽检过程公开透明。四是做到宣传到位。执法人员在抽检过程中,积极向煤炭经营户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同时要求经营户建立煤炭质量管理、验收制度及煤炭进货索证索票索检验报告等制度,切实提高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截至目前,共抽检煤炭33批次,经检验,其中31批次检验合格,2批次不合格,正在调查之中。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持续做好煤质监管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检查、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煤炭质量,确保消费者用上“清洁煤”“放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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