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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2-0008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30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关于开展平罗县电梯质量安全 提升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2〕101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关于开展平罗县电梯质量安全 提升行动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2〕101号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事故,切实解决电梯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模式,健全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429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用一年时间开展电梯质量安全集中行动,使电梯生产、使用环节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电梯安全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乘梯得到切实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提升电梯使用管理质量(4月-11月底)

1.扎实做好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再部署、再排查,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排查治理情况。各市场监管所要继续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后续现场整改和安全性能确认;要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督导检查,逐一落实鼓式制动器电磁铁拆解保养以及松闸顶杆更换任务。各要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和《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汇总表》(见附件1)。

2.开展电梯超期未检、定检不合格等专项整治,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石嘴山市2022年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依法依规实施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超期未检、定期检验不合格使用和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维保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电梯定期检验率,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二)开展维保单位和维保质量监督检查,提高维保工作质量。(4月-9月底)

各市场监管所要以维保单位证后监管和维保质量为重点,配合相关单位加强监督管理,重点落实许可资源条件保持、质保体系运行、安全技术规范执行等情况。各市场监管所全力配合区厅委派的检查机构宁夏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中心,合理安排现场监督检查时间,客观、公正、准确、严格实施检查,依法依规实施闭环式管理。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电梯监管效能(4月-12月底)

1.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保障群众乘梯安全。各市场监管所要调动各方积极性,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定期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演练要有真实感、针对性和广泛参与性。维保单位要积极加入电梯应急救援互助体系,将所维保的电梯及时加入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争取2022年底前做到全在用乘客电梯96333覆盖率达到99.5%以上,保障乘客困梯后得到快速解救。发现撕毁96333电梯应急救援6位识别码标识或标识落款未及时更改的,要及时与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联系更换。

2.加强电梯故障统计分析,提升安全监管有效性。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提供的电梯故障相关数据记录,每季度定期汇总统计分析,积极开展风险预防监测与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电梯安全运行质量。

3.探索开展智慧监管,逐步提升监管效能。要积极探索开展智慧监管,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主体责任,厘清安全监管边界,强化社会监督,多元共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试点应用,推动生产单位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继续探索实现电梯施工告知无纸化,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四)健全多方联动机制,提升电梯安全共治合力

1.逐步推动将电梯安全纳入民生保障项目,形成综合治理机制。针对既有住宅加装形成的新“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以及状况较差的老旧住宅电梯,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2.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和培育电梯安全运营管理新模式。研究完善电梯保险新模式,加大开展“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创新模式的试点应用和推广,发挥保险机制在事故预防、使用管理中的更大作用;探索构建长周期电梯使用管理模式,大力培育具有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专业化、规模化市场主体。

3.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普及广大人民群众乘用电梯安全知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倡导安全文明乘梯,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按照要求,分阶段、按步骤的完成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各市场监管所要广泛动员电梯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积极参与,合理安排进度,明确各相关方责任,对质量提升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对未按照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注重引导,广泛宣传。通过网站、报纸刊物、新媒体等载体,运用新闻报道、典型宣传等多种方式,多角度反映行动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对涉及电梯的舆情,及时研判处置,避免引起负面舆情事件,增强公众乘梯信心。

(四)加强指导,协调配合。各市场监管所要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定期开展季度、半年检查评估。并于2022年11月23日前将工作总结与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报县局特设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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