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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1-0017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1〕119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1〕119号

各市场监管所:

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入冬以来,棉大衣、棉被褥等絮用纤维制品需求量激增,一些不法商家公然加工和兜售“黑心棉”产品,有些甚至渗透到公益捐赠行列中,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严厉打击制售“黑心棉”的违法行为,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开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2021〕1280号)文件精神,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重点检查对象

全县生产、销售棉大衣、棉被褥等絮用纤维制品的市场主体。

二、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20日。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产领域检查。各所要严厉查处生产企业使用禁用原料和限用原料生产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生产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未加注警示语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各所要查处销售“黑心棉”和“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动经营者落实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督促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

(三)加强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各所要查处在经营性服务或者公益活动中使用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

四、相关要求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黑心棉”生产销售具有季节性、短时性等特点,生产工艺简单,成本低廉,违法转移较快,复生能力较强。各所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深入生产、加工和销售网点,尤其是纤维制品小加工点、劳保用品店、仿军品店等,全面了解掌握辖区生产销售企业、经营户分布状况,切实做到市场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要加强检查力度,督促生产企业入厂原料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销售企业、经营户进货查验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落实,守法经营。

(二)掌握政策,科学界定。絮用纤维制品种类多,普通消费者质量鉴别难度大,低质低价产品有一定市场需求。各所在执法检查中要根据产品标识标注严格界定生活用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之间的界限。对现场发现产品存在异味、感官异常、“三无”等问题,应先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查封扣押,再进行抽样送检,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消费环节。

(三)合力监管,依法查处。各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要依据《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处置,切实保证执法检查的威慑力和实效性。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所要运用微信群、宣传册等多种方式,普及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和“黑心棉”相关知识,避免“黑心棉”范围被扩大、危害性被夸大,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劣的能力。

(五)及时总结,按时上报。请各所于2022年1月21日前将本次专项检查总结、检查照片、检查记录表报送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室。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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