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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6/2019-0004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14日
标  题: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农产品进入消费旺季。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围绕重点,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一)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动物产品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动监所   畜牧中心)

1.严格动物产品检疫。切实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及私屠滥宰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收售、加工病死动物及私屠滥宰行为。持续开展检打联动,及时处理大宗畜禽病死肉违法案件,严防严控非洲猪瘟传播,确保动物肉品卫生安全。

2.强化生鲜乳监管。加大抽检力度,强化奶站和运输车监管,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强化饲料安全监管。加大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使用喹乙醇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二)依法推进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工作(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农技中心)

根据节假日消费特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密监管和打击果蔬农药残留超标行为。根据冬季农业生产和消费特点,加大芹菜、豇豆、韭菜等蔬菜禁限用高毒农药残留的监测,重点做好蔬菜种植基地的农残监测工作,确保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督促各乡镇加大产地检测力度。特别对即将上市的设施蔬菜、瓜果进行上市前的检测,对其生产技术、生产投入品进行规范,逐步建立规范的无公害蔬菜标准体系。

(三)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水产中心)

强化执法监管,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认真排查、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杜绝使用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严查水产苗种繁育和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四)强化三品一标产品监管。(责任单位:乡企中心农技中心  畜牧中心  水产中心)

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氛围

针对节日期间的消费特点,充分利用检测结果公示栏、检测信息等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正确引导消费,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进行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农牧局成立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节日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相关检查行动。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认真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关,保证节日期间农产品安全上市。

(二)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理工作。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建立节日工作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保障通讯、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制度高效运转。同时落实好农产品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对群众和社会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查处。一旦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农牧局报告。

(三)做好信息和总结报送工作。局属各有关单位要保障信息渠道畅通,认真做好农产品安全信息沟通工作,要及时报送节前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方案及总结(20192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四)严格督查考评。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深入各单位就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列入对各单位的年终考核。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出现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平罗县农牧局

                                                                      20191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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