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5/2019-0000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04日
标  题: 【行政执法】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18〕308号 有效性: 有效

【行政执法】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18〕308号

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产品质量监管,提高生产许可证管理有效性,严防质量风险,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彻底排查隐患,狠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监督检查覆盖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全部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2月17日—2019年2月28日

三、检查方式

(一)获证企业进行自查(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10日)。

通知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开展全覆盖检查(2019年1月10日—2019年2月27日)。

对全县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突出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必要时进行产品监督检验。

四、检查内容

(一)对易燃易爆产品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检查企业原料采购验证、生产设备是否有效运行并定期维护保养;检验设备是否经过检定或在检定周期;是否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原材料、产品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产品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主要检查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运行情况,检验和实验设备是否在检定周期,严查擅自改变工艺、迁址未重新申请现场审查、未有效开展出厂检验;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制度,是否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成品检验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质量商标标准化计量科要做好监管指导,相关市场监管所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执法力度。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产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厉查处,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报告质量商标标准化计量科,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建议注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三)强化应急管理。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落实监管职责,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获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一抓到底,绝不放过。

(四)及时上报总结。各市场监管所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请于2月28日前报送至县局质量商标标准化计量科。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2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