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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姚伏镇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排
姚政发〔2018〕13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现就我镇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指导,以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为原则,以健全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为重点,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为抓手,不断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为”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突出抓好源头治理、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惩处、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以查处投入品违法违规使用为重点环节,以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品养殖为重点领域,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化学物质,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和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经过努力,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整体推进,蔬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畜、水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饲料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查处率达到100%,确保无假冒伪劣农(畜)药重大案件发生,农(畜)药经销企业100%纳入监管范围。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农药残留超标及违禁农药的使用为整治重点,以种养基地、农贸批发市场、涉农经销店为整治对象,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禽饲料、兽药、水产品、“三品一标”、农资等质量安全行动,确保农产品供给安全。
(二)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以全镇主导产业为重点,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履行安全监管与服务职能,强化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市场流通等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准入,建成“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体系。
(三)深入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用限用农药目录、农药化肥安全使用常识、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为重点内容,采取各种形式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做好监管人员的培训,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
(四)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建设思路,建立从镇到村、到组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镇上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到“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各村、组设立村级监督员和组协管员。村级监督员负责宣传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建立本村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花名册、指导和检查生产档案和投入品使用记录、信息上报、协助抽样送检及完成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组协管员负责宣传农业标准知识、生产档案的填写等。
(五)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监管工作。今年,我镇对种植业示范园区、养殖园区及日光温室集中片区设施依据“农业标准化生产标准”组织生产,把“生产标准齐全、生产记录完整、质量控制制度配套、产品检验合格”列入工作内容,强化对“三品一标”农产品的日常监管,杜绝非标生产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力争使“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配合相关部门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在重点农时,对重点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检测,堵住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渠道,严把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口。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 。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镇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全年工作重点内容,成立姚伏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小组,组长由镇长张立川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叶立国担任,成员由李佩瑜、暴新龙、吴秀梅、冯金胜、王立梅、李 刚、王惠芝、王孝宗、杨巧玲及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统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同时,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小组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与相关责任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各村要设立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具体负责本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镇上的统一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力争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势。镇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配合卫生、农业、市场监督等部门,认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制定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重大案件突发事件通报会商制度,配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和协调配合制度,切实做好各单位衔接工作。镇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强化内部配合、工作协调、加强沟通交流,及时通报信息,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指导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科学合理用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依法经营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宣传工作,壮大宣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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