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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关于转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18〕114号
各科、室、队、所:
为认真做好平罗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做好生活污染源普查工作。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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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关于转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18〕114号
各科、室、队、所:
为认真做好平罗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做好生活污染源普查工作。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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