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同意光明村第四季度村民代表会议的批复
灵政发〔2018〕170 号
你村报来2018年第四季度关于讨论决定集体经济成员身份认定工作的请示已收悉。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村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季度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
特此批复。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
关于同意光明村第四季度村民代表会议的批复
灵政发〔2018〕170 号
你村报来2018年第四季度关于讨论决定集体经济成员身份认定工作的请示已收悉。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村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季度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
特此批复。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