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53/2022-00155 | 文号 | 平商务发〔2022〕69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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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商务局 | 责任部门 | 各相关单位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商发〔2020〕78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申报平罗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扶持项目(第四批)的通知》(平商务发〔2022〕17号)《关于申报平罗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扶持项目(第五批)的通知》(平商务发〔2022〕55号)文件,我局对两批共9个项目进行了验收、公示。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分公司平罗县域乡村快递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申请延后验收的请示。决定对宁夏沙湖月食品有限公司“沙湖月线上线下品牌提升”综合示范项目等6个已完成项目拨付扶持资金。
资金拨付后,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合规使用资金。不得将项目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理财、放贷等。我局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对利用假项目、假发票、假合同等套取专项资金的,收回拨付资金,构成违法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平罗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四批)资金拨付表
2. 平罗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五批)资金拨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