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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金钟等同志任驻村第一书记的通知
渠党发〔2021〕57号
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厅字〔2021〕18号)、《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选派乡镇党委挂职副书记及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及《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选派乡镇党委挂职副书记及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平党办综〔2021〕16号)精神,经乡党委7月13日研究,现就选派渠口乡驻村第一书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杨金忠同志担任新桥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张妍华同志担任分水闸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李晓军同志担任六中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孙海健同志担任红阳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陆平安同志担任阮桥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张乐平同志担任红旗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张小焕同志担任银星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王宏同志担任交济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谈伟华同志担任宏潮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马淑梅同志担任永光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刘大民同志担任六羊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彭造谦同志担任渠口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李浩同志担任金桥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中共平罗县渠口乡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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