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25/2023-00094 | 文号 | 平审管批字〔2023〕28号 | 生成日期 | 2023年0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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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审批局 | 责任部门 | 平罗县审批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姚伏镇小店子村乡村振兴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姚政发〔2023〕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姚伏镇小店子村乡村振兴农业产业融合项目
(项目代码:2302-640221-08-01-526957)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小店子金福源农业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仓储中心基础设施,提高粮食品质和创建优质品牌,对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姚伏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区新建砖砌体围墙305m;新建300t原粮仓(含提升机)1座;仓储库房地面混凝土硬化(含防水层)1200㎡;场地土方回填800m3;配电室维修改造15㎡;购置安装电动伸缩门(长9m)并配套伸缩门隐墙;新建彩钢库房300㎡;室外场地混凝土硬化1020㎡。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4月-2023年9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04.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8.74万元,其他费用5.13万元,预备费1.04万元。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