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25/2023-00064 | 文号 | 平审管批字〔2023〕13号 | 生成日期 | 2023年0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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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审批局 | 责任部门 | 平罗县审批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2022年平罗县光明主路等四条农村公路及危涵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3〕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平罗县光明主路等四条农村公路及危涵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02-640221-18-02-442760)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平罗县路网规划的顺利衔接,促进周边区域交通和经济协调发展,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改善农村公路运输条件和居民出行环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灵沙乡、渠口乡、高仁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路线总长5.53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4条道路及设置涵洞19道。改建道路设计等级为三/四级公路,设计时速15和30km/h,路基宽7.5m/6/5.5m,路面宽6.5m/5/4.5m;涵洞主要包括拆除新建涵洞14道,完好利用涵洞2道,维修利用涵洞3道。其中:
1.Y310光明主路:路线起点位于灵沙乡头惠公路与西润公路十字交叉口外,路线由西向东沿旧路布设,路线终点止于昌渠桥桥头西侧,路线全长1.369km,路基宽6m,路面宽5m,两侧各0.5cm土路肩,道路设计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15km/h;路面结构做法采用铣刨旧路结构层10cm采用水泥稳定砂砾找平后作为新建道路底基层,上部进行补强加铺18cm水泥稳定砂砾+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拟建道路共设置涵洞2道,均为拆除并新建涵洞(明板涵1道,盖板涵1道)。
2.Y203沿河公路:路线起点起点顺接通伏乡沿河公路K29+710,路线由北向南沿旧路布设,路线终点顺接沿河公路K30+060,路线全长0.35km,路基宽7.5m,路面宽6.5m,两侧各0.5cm土路肩,道路设计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km/h;路面结构做法采用旧路部分基层(先铣刨10cm)+18cm水泥稳定砂砾+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补强。拟建道路路段既有1道盖板涵,对该涵进行维修利用。
3.C213何家村路:路线位于灵沙乡何家村西侧,与灵宝公路(K2+345处)、水泥路村道呈十字交叉,路线由西向东沿旧路布设,路线终点与沿河公路(K6+780处)呈T型交叉,路线全总长2.925km,路基宽5.5m,路面宽4.5m,两侧各0.5cm土路肩,道路设计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15km/h;路面结构做法K0+000-K0+635.5段上部进行补强加铺18cm水泥稳定砂砾+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K0+647.5-K1+488段路面采用结构为18cm级配砂砾+18cm水泥稳定砂砾+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后段碎石道路进行补强加铺18cm水泥稳定砂砾+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拟建道路共设置涵洞15道,其中:新建涵洞3道(均为钢管涵),拆除新建涵洞8道(明板涵5道,钢管涵3道),维修利用涵洞2道(明板涵1道,圆管涵1道),完好利用涵洞2道(均为盖板涵)。
4.C387八顷村通护岸码头路:路线位于高仁乡八顷村西侧,与国道244线(K73+860处)、水泥路村道呈十字交叉,路线由东向西沿旧路布设,路线终点与黄河宁夏段头道墩至都思兔河右岸综合治理滨河道路(K2+393.370处)呈T型交叉,路线全长0.888km,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两侧各0.5cm土路肩,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路面结构做法采用18cm级配砂砾+18cm水泥稳定砂砾+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拟建道路共设置涵洞1道,为拆除新建善板涵。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3月-2023年5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49.41万元,其中:工程费481.65万元,其他费41.6万元,预备费26.16万元.
资金来源:第二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