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2〕363号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审批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函》(宁平工管发〔2022〕15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
(项目代码:2211-640912-04-01-776468)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处理设施利用率,有效解决园区排污监管问题,防止土壤二次污染,改善园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提升园区对外招商引资形象,促进园区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涉及道路主要包括精细化工北路、精细化工南路,思科达路及园区内16家化工企业排污管道提供廊架及再生水管道的架设(思科达生物、亚太化工、森和新材料、德亿工贸、金海新宁、宏昇化工、鑫武化工、雄华煤业、峰晟超阳、峰晟、恒泰公司、银海鸿兴、昌茂祥、昊越冶金、东泰节能公司、滨河永泰化学),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管道主廊架、一期廊架改造、新建中水管道和其他附属工程。其中:
1.污水管道主廊架。设置主廊架2趟,总长度5920m,主廊架基础间隔7m。其中:主廊架1前段(思科达路口-金海银鼎北侧围墙)断面宽度1.5m,高度2.6m,断面分2层,该段廊架总长度1280m;主廊架1后段(金海银鼎北侧围墙-一期廊架)断面宽度为2.4m,高度为 2.6m,断面分2层,该段廊架总长度600m。 主廊架2前段(峰晟超阳-恒泰-昊越冶金)断面宽度1.5m,高度2.6m,断面分2层,该段廊架总长度1180m;主廊架2后段(昊越冶金-一期廊架)断面宽度2.4m,高度 2.6m,断面分2层,该段廊架总长度2860m。
2.一期廊架改造。连接一期廊架后在一期支廊架基础上加宽加高改造,将原有宽度 2.05m支廊架改为2.7m,加高至三层,高度3.1m,总长度1160m,每间隔10m增加廊架基础1座。
3.新建中水管道。新建DN200钢管(PN=1.6MPa)中水管道4750m,由一期现状再生水管接至用水企业,铺设至本次新建廊架,沿主廊架1向南铺设1880m至思科达与精细化工路口处,沿主廊架2向北铺设2860m至昊越冶金段。
4.其他附属工程。破除现状路面并恢复2280㎡,现状绿化带破坏及恢复7450㎡。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2月-2023年7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3521.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95.4万元,其他费用223.87万元,预备费102.58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
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