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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第九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2〕361号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第九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请示》(平教体发〔2022〕13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第九幼儿园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2-640221-04-01-890396)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县城幼儿园 “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提高幼儿教育质量,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为县域经济及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县城民族大街和永安西路交叉口85号-5地块。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 9908.6㎡(14.86 亩),总建筑面积5650.19㎡,按照自治区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设置12个教学班,可容纳360名3-6岁幼儿接受教育。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主体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5283.1㎡;新建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1栋,建筑面积311.8㎡,其中:消防泵房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4.8㎡;消防水池为地下一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287㎡;新建一层框架结构门房及消防控制室1栋,建筑面积55.29㎡;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硬化、给排水、消防、供热、供电、照明、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工期
2023年4月-2024年6月。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30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94.3万元,其他费用253.99万元,预备费157.41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专项建设资金及县政府配套。
七、项目招投标
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组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主材采购、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
八、要求
1.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3.同步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相关前期手续。
4.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投资估算审定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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