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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2-0116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06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姚伏镇瓜菜保鲜冷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2〕360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姚伏镇瓜菜保鲜冷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2〕360号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姚伏镇瓜菜保鲜冷链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姚政发〔2022205)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姚伏镇瓜菜保鲜冷链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2-640221-20-01-166926)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培育壮大姚伏镇优势特色产业,改善蔬菜产业初加工能力弱、链条短、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着力解决农产品出村“最后一公里”问题,对补齐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扩大农业有效投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和农产品消费“双升级”意义重大。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姚伏镇灯塔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单层门式钢架结构冷库1座,建筑面积2400购置安装果蔬保鲜库机组8台果蔬预冷库机组8台果蔬冷冻库机组4台,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电消防等附属基础设施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212-20235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投资394.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8.52万元,其他费用15.74万元。

 资金来源: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1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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