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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金顺尚品住宅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平审管审字〔2022〕37号
宁夏金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平罗县金顺尚品住宅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宁金房字第〔2022〕23号)收悉。我局组织对随文报送的《平罗县金顺尚品住宅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平罗县金顺尚品住宅小区项目位于平罗县城关镇,属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楼16栋、综合商业楼3栋、地下人防、车库及设备用房和附属基础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6.89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原地貌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已规划为建设用地。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9.15万m3,回填利用9.15万m3,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项目总投资29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17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12月完工,总工期68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89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范围、时段和方法。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时段和方法。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640.4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6.89万元。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
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及时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你公司须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联系人和落实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相关资料报送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向我局重新报批水土保持方案。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并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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