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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平罗县第二批旅游产业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2〕296号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2022年平罗县第二批旅游产业路建设项目的请示》(平交发〔2022〕12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平罗县第二批旅游产业路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09-640221-18-01-488051)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平罗县路网规划的进行,促进周边区域交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形成园区与外界的专用通道,对助推养殖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平罗县灵沙乡、利垦产业园、盛华阳光产业园、崇富村种植园区、交济村养殖园。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2022年平罗县第二批旅游产业路建设项目全长6.187km,由灵沙乡肉牛养殖产业园区道路、利垦产业园区对外连接道路、盛华阳光产业园对外连接道路、崇富村种植园区对外连接道路、交济村养殖园对外连接道路共五条道路组成,道路设计等级为三/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至40km/h,路基宽6.5m至9.0m,路面宽5.5m至7.0m,具体为:
1.灵沙乡肉牛养殖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全长1.3km,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
2.利垦产业园区对外连接道路工程全长0.371km,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9.0m,路面宽度7.0m(道路两侧各1m人行道)。
3.盛华阳光产业园对外连接道路工程全长2.332km,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沥青混凝土路面。
4.崇富村种植园区对外连接道路工程全长0.605km,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5.5m,沥青混凝土路面。
5.交济村养殖园对外连接道路工程全长1.579km,其中:主线K0+000.00~K0+500.00段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K0+500.00~K1+244.00段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度5.0m,路面宽度4.0m,水泥混凝土路面;支线1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度5.0m,路面宽度4.0m,水泥混凝土路面;支线2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5.0m,沥青混凝土路面。
五、建设工期
2022年9月-2022年12月。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52.67万元,其中:工程费833.12万元,土地及拆迁补偿费5.36万元,其他费68.82万元,预备费45.37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第二批车购税“奖补资金”)557.71万元和县财政配套资金394.96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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