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平罗县五通公路沿河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2〕217号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2022年平罗县五通公路 沿河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2〕96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平罗县五通公路 沿河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206-640221-18-02-308086)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改善运输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方便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出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关镇、通伏乡、渠口乡。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工程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和涵洞工程,路线全长19.310km。
1.五通公路
路线全长15.3km,起点接国道109线,与其呈T型交叉,K0+000-K2+050段由西向东布设,K2+050-K15+300段转为由北向南布设,终点K15+300接省道303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m,路面宽度6m,土路肩宽度0.5m,铺装沥青混凝土路面。
2.沿河公路
路线全长4.01km,起点K25+700接城滨大道,与其呈T型交叉,路线整体由北向南布设,路线终点K29+710。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土路肩宽度0.5m,铺装沥青混凝土路面。
五、建设工期
2022年7月-2022年11月。
六、项目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175.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9.60万元,其他费用89.89万元,预备费55.97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
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