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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贺兰山东麓平罗段葡萄种植及暖泉村井灌区替代供水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2〕206号
平罗县水务局:
报来《关于上报贺兰山东麓平罗段葡萄种植及暖泉村井灌区替代供水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水发〔2022〕10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贺兰山东麓平罗段葡萄种植及暖泉村井灌区替代供水保障工程
(项目代码:2206-640221-19-01-108634)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和水利基础设施,解决平罗县域内贺兰山东麓发展葡萄产业灌溉用水问题和暖泉村井灌区关停后水源替代用水问题,巩固脱贫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为全面落实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以及九大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贺兰山东麓平罗段,南至大西伏沟,北至汝箕沟,东至G110国道,西至贺兰山东麓坡脚。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控制灌溉面积为1.09万亩,其中:葡萄种植区0.46万亩,暖泉村井灌区0.63万亩,年供水量为330万立方米。项目主要在大水沟水源地南边界以南裸地规划布置调蓄水池,在第二农场渠34+384处规划布设取水扬水泵站,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扬水泵站1座,铺设压力输水管线2.68km,新建容量21.5万m³调蓄水池1座。
五、建设工期
2022年9月-2023年9月。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789.9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617.5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16.41万元,金属结构及设备安装工程28.36万元,临时工程49.72万元,独立费用278.38万元,预备费343.56万元,征占地补偿投资22.48万元,水土保持投资17.23万元,环境保护投资16.28元,供电工程投资10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市财政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配套解决。
七、项目招投标
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组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主材采购、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
八、要求
1.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3.同步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相关前期手续。
4.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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