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50/2023-00044 | 文号 | 平应指教组发〔2023〕3号 | 生成日期 | 2023年0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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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各学校(园)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学校(园):
现将《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全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发〔2023〕5号)《关于转发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新型冠转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应指办发〔2023〕3号)《关于转发石嘴山市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消毒工作的通知》(平应指办发〔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学习,并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1.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全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转发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新型冠转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3.关于转发石嘴山市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 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消毒工作的通知
平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教育工作组(代章)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