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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校园安全督查】平罗县教体系统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督查工作通知

索引号 640221050/2023-0001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平罗县教体局 责任部门 各学校(园)
有效性 有效


各学校(园):

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决定2023113开展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113日至213

二、查分组

第一组  

  长:贺永春  

责任科室:办公室  组织纪检室  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络员:李    马学军(项目)

督查单位:平罗六中、城关一小、城关二小、黄渠桥九年制学校(幼儿园)、黄渠桥中心学校  校园在建项目工程

第二组

  长:沙光鑫

责任科室:法治安全室  体育中心

联络员:鲍艳江  冯晓东

督查单位:平罗四中、城关三小、姚伏小学(幼儿园)、崇岗寄宿制小学、通伏中心小学(幼儿园)、沙湖小学(幼儿园)、崇岗九年制学校(幼儿园)

第三组  

  长:何  

责任科室:计财审计室、资助办公室

联络员: 祁学峰  马学军(资助)

督查单位:特殊教育学校、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第四组    

  长:邵惠新

责任科室:教研室、人事劳资室、条件装备室、信息化室联络员:征卫红  张勇峰  齐偲异

督查单位:平罗二中、陶乐中学、城关四小、头闸九年制学校(幼儿园)、渠口中心学校(幼儿园)、陶乐一小、陶乐二小、陶乐幼儿园

第五组    

  长:张兴红

责任科室:教育督导室、教育管理室

联络员:鲁小龙  王新荣

督查单位:平罗七中、城关七小、城关八小、灵沙九年制学校(幼儿园)、宝丰中心学校(幼儿园)

第六组    

  长:杭改英

责任科室:教育考试中心、局团委

联络员:党  

督查单位:平罗三中、平罗五中、高庄中心学校(幼儿园)、城关五小、城关六小、庙庙湖小学(幼儿园)、红崖子中心学校(幼儿园)

第七组    

  长:李梦琴(局长助理)

责任科室:组织纪检室、办公室

联络员:李  

督查单位:平罗中学、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

三、督查范围

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和节假日期间电话抽查的形式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园)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督查全覆盖。

四、督查内容

(一)校园安全工作

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2.岁末年初、重点时段、部位安全防范情况(消防、冬季防溺水、危化品实验室、交通、办公场所用电气、校园在建项目工程等),学校(园)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部署、应急准备等安全防护措施执行情况。

(二)校园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严格督查校园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教师值班、保安值守情况。

(三)学生安全教育

督查校园在寒假期间是否系统全面性的通过各种载体对学生、幼儿开展冬季防溺水、交通安全、防诈骗、防火灾事故(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安全教育。

、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督查组要结合各学校(园)实际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和节假日期间的电话抽查,全面督促校园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指导校园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工作措施。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一般性隐患要立即要求校园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和上报,并要求校园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三)严肃工作纪律,做好督导检查。督查组在督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干扰学校,给学校增加负担。

附件:重大隐患清单(样表)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31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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