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50/2023-0001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年01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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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各学校(园)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学校(园):
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决定于2023年1月13日开展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
二、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贺永春
责任科室:办公室 组织纪检室 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络员:李 波 马学军(项目)
督查单位:平罗六中、城关一小、城关二小、黄渠桥九年制学校(幼儿园)、黄渠桥中心学校 校园在建项目工程
第二组
组 长:沙光鑫
责任科室:法治安全室 体育中心
联络员:鲍艳江 冯晓东
督查单位:平罗四中、城关三小、姚伏小学(幼儿园)、崇岗寄宿制小学、通伏中心小学(幼儿园)、沙湖小学(幼儿园)、崇岗九年制学校(幼儿园)
第三组
组 长:何 艳
责任科室:计财审计室、资助办公室
联络员: 祁学峰 马学军(资助)
督查单位:特殊教育学校、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第四组
组 长:邵惠新
责任科室:教研室、人事劳资室、条件装备室、信息化室联络员:征卫红 张勇峰 齐偲异
督查单位:平罗二中、陶乐中学、城关四小、头闸九年制学校(幼儿园)、渠口中心学校(幼儿园)、陶乐一小、陶乐二小、陶乐幼儿园
第五组
组 长:张兴红
责任科室:教育督导室、教育管理室
联络员:鲁小龙 王新荣
督查单位:平罗七中、城关七小、城关八小、灵沙九年制学校(幼儿园)、宝丰中心学校(幼儿园)
第六组
组 长:杭改英
责任科室:教育考试中心、局团委
联络员:党 兵
督查单位:平罗三中、平罗五中、高庄中心学校(幼儿园)、城关五小、城关六小、庙庙湖小学(幼儿园)、红崖子中心学校(幼儿园)
第七组
组 长:李梦琴(局长助理)
责任科室:组织纪检室、办公室
联络员:李 波
督查单位:平罗中学、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
三、督查范围
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和节假日期间电话抽查的形式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园)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督查全覆盖。
四、督查内容
(一)校园安全工作
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2.岁末年初、重点时段、部位安全防范情况(消防、冬季防溺水、危化品实验室、交通、办公场所用电气、校园在建项目工程等),学校(园)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部署、应急准备等安全防护措施执行情况。
(二)校园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严格督查校园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教师值班、保安值守情况。
(三)学生安全教育
督查校园在寒假期间是否系统全面性的通过各种载体对学生、幼儿开展冬季防溺水、交通安全、防诈骗、防火灾事故(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安全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督查组要结合各学校(园)实际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和节假日期间的电话抽查,全面督促校园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指导校园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工作措施。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一般性隐患要立即要求校园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和上报,并要求校园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三)严肃工作纪律,做好督导检查。督查组在督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干扰学校,给学校增加负担。
附件:重大隐患清单(样表)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